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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广州市2025年度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0    作者:学生工作部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我市2025年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金申报工作的函》,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退役后已在广州市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理报到接收手续, 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退役士兵:

(一)退出现役1年内报考入学(复学)高等教育和成人高等院校的。

(二)退役后曾享受过该补助,并于2023年3月新《办法》实施以来,继续参加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的(非全日制学生除外)。

二、申报时间

2025年4月15日5月6日(请符合条件的退役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标准

每人每月500元,按实际入读(复学)时间计算,不超过10个月计发(扣除2月、8月寒暑假)。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

学生按学年申报。符合条件的退役学生填写《2025年广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见附件),并提供入伍通知书复印件、退役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退役后曾享受过该补助的专升本学生还应提供专科阶段申领过的证明材料及专科毕业证书。

(二)学院初审

各学院负责收集并审核本学院退役士兵学生的申请材料,一要审核学生是否在广州市退役安置二要核实学生实际在校读时间;三要摸查20253月以后退役入学或复学学生情况,提醒符合资格的学生及时申报。

(三)学工部复核、报送

学工部对学院报送的学生资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资格的学生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误后向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报送申报材料。

(四)审核与发放

2025年1月1日起广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金审核发放工作由安置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通过学校申报的由市局汇总整理后分送到区局审核通过区局申报的发放前需报市局备查。所有审核通过的均由区局将补助金直接划到退役士兵提供的银行卡原则上自申报日起1年内发放到位具体发放时间由区局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审核通过的退役士兵如需了解发放情况可于申报9个月后致电区局咨询(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电话:83638156)。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知晓并及时申请。

(二)各学院认真核实申报材料,确保真实完整,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将退回补充后重报。

(三)各学院56上午12点前将纸质材料(含汇总表)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勤工助学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8120108
地址:思源区学思楼210办公室

电子邮箱:sgujzxj@sg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