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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社区生活老师(公寓)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16    作者:冯春艳     点击:

根据学校学生社区(公寓)管理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同意,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生社区生活老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部门

招聘岗位

招聘上岗校区

招聘人数

学历或职称

专业

性别

招聘条件

备注

学生公寓管理科

学生社区生活老师

十里亭校区

1

大专以上

不限

不限

40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岗位适合女性报考

二、岗位人员待遇

(一)薪酬福利绩效待遇按照同类人员的相关合同和制度执行;

(二)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养老险、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医疗险、公积金)及大病医疗保险,费用按规定承担;

(三)上述岗位人员食宿均自理,社区生活老师值班时间要求吃住在值班室。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二)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三)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招聘信息之日起至202542024:00止。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人员将以下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gzx@sgu.edu.cn邮件主题请写为岗位名称+姓名。

(三)报名需提供材料:韶关学院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原件、复印件。

(四)报名联系人:冯老师,报名联系电话:0751-8121442。

(五)资格审查:学生工作部根据公开招聘计划和资格条件,登记符合基本条件的简历,遴选并确定面试的人员,组织面试。

五、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

通过面试,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需按相关要求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拟聘名单将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报学校人力资源部审批后签订劳动合同。

六、有关问题说明

复核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资格的,可依次递补录用人员或重新招聘。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中长期劳动合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已签订的合同无效。

聘用人员合同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www.sgu.edu.cn/xsgzb/

附件:韶关学院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学生工作部地址:广东省韶关市大学路韶关学院思源区学思楼214

 

韶关学院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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