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以下简称“国奖、国励获得者”)的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帮助2025级新生快速适应大学生活、明确学业目标、树立奋斗导向,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遴选国奖、国励获得者担任新生入学教育宣讲员,开展新生班级宣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目的
通过国奖、国励获得者分享成长经历、学习方法、励志故事及奖学金政策理解,向新生传递“立志、崇德、勤学、创新”的优良学风,引导新生树立正确的学业观、价值观,增强新生对学校及专业的认同感,为新生规划大学生涯提供实践参考,营造“比学赶超”的优良校园氛围。
二、遴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校在籍学生中,曾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不限获奖年度),且当前学籍状态正常、无休学或保留学籍情况的学生。
三、遴选标准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方面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学业表现优异:学习成绩名列前茅,专业基础扎实,无任何课程不及格记录。
(三)品行作风优良: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师生口碑佳。
(四)表达突出:逻辑清、语言顺,善分享,能互动答疑。
(五)责任意识较强:自愿承担新生宣讲工作,服从学生工作部及所在学院的统筹安排。
四、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2025年9月12日—2025年9月15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韶关学院新生入学教育宣讲员申报表》(附件1),撰写个人事迹材料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学院遴选推荐(2025年9月16日—2025年9月21日)。各二级学院成立初审小组,对照遴选标准对申报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综合评议,择优确定推荐人选,不超过5名,填写《韶关学院新生入学教育宣讲员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2025年9月21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勤工助学科210办公室备案。
1.纸质材料:申报表、事迹材料、汇总表(均需加盖学院公章);
2.电子材料:申报表、事迹材料、汇总表(PDF版,命名格式为“学院名称+新生宣讲员推荐材料”)发送至邮箱sgujzxj@sgu.edu.cn。
五、宣讲员主要职责
宣讲员需参与二级学院组织专人开展的专项培训,培训内容围绕新生宣讲核心要点,包括大学学习规划与方法、专业学习路径、奖学金政策解读、校园生活适应技巧、个人励志成长故事等,各学院可结合专业特色补充相关内容;之后需根据学生工作部的统一安排,在新生入学教育期间深入指定新生班级开展宣讲,且在宣讲结束后预留时间与新生互动,耐心解答新生关于学业、生活、评奖评优、职业规划等方面的疑问,并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
六、工作要求
各学院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遴选与宣讲工作,一方面要严格把关申报材料,核实学生获奖证明、学业成绩及违纪记录,杜绝造假与内容空洞问题,确保推荐人选真实可靠、具有代表性;另一方面需安排专人对推荐学生开展宣讲前指导,助力其优化宣讲内容、提升表达能力,宣讲期间协助做好安排协调并及时反馈问题,宣讲结束后收集新生反馈意见并总结工作经验,将材料于10月30日前提交宣讲素材(包括照片、PPT、宣传报道等)到邮箱sgujzxj@sgu.edu.cn。
学生工作部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