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学院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韶院学〔2024〕 9号)《韶关学院学生优秀班集体、优秀班集体标兵评选实施办法》(韶学院 〔2022〕 178号)《韶关学院本、专科学生评优实施办法》(韶学院 〔2022〕 176号)《韶关学院学生体质测试工作实施方案》(韶院〔2024〕 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24-2025学年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优评先、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对象是在校注册就读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优秀班集体、优秀班集体标兵的评选对象是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班。
二、评选名额
具体名额预分配详见附件1、2、3。
三、评审办法和要求
1.评审办法见附件1、2、3。
2.评优评先、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班集体、优秀班集体标兵评审过程中请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在网站、新媒体平台公示的学生信息公示期后应及时删除。
四、材料提交报送要求
(一)评优评先
1.完成时间:2025年10月25日17点前完成院级公示。
2.报送地点:学生事务服务中心(黎灿学生活动中心103室)。
3.报送材料:
全体学生(除联合培养):学生自行在学工系统上进行申报,审核通过后,学院统一从系统下载申请表并提交(须盖章签字)。
联合培养学生:①学院2024-2025学年度拟评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各类单项奖学生名单;②成绩单(须盖院章);③纸质版申请表(一式一份,须盖章签字);④体测成绩证明(须盖院章)⑤相关证明材料(须盖院章)。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
1.完成时间:2025年10月25日17点前完成院级公示。
2.报送地点:学生事务服务中心(黎灿学生活动中心103室)。
3.报送材料:
全体学生(除联合培养):学生自行在学工系统上进行申报,审核通过后,学院统一从系统下载申请表并提交(须盖章签字)
联合培养学生:①学院2024-2025学年度拟评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名单;②成绩单(须盖院章);③纸质版申请表(一式一份,须盖章签字);④体测成绩证明(须盖院章)。
联系人:逯老师 电话:812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