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统一安排,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合法权益,精准落实资助政策,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入库认定工作将于2026年3月开展。本次认定采用自采集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校有意向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补入库的在籍在校生(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已成功入库的学生无需重复申请)。
二、申请原则:遵循自愿申请、客观公正、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
三、申请程序
学生自采集申请:学生本人向学院自愿提出申请,按照自采集要求完成相关表格填写、佐证材料准备,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并按规定时限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
二级学院初核:各二级学院依据相关评分标准,对学生提交的自采集材料进行全面审核,重点核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格式规范性及信息一致性,结合评分结果确定初核意见及困难等级。
学院汇总上报:二级学院完成初核后,将通过初核的学生名单、自采集材料及审核意见统一整理汇总,按要求上报学校。
学校复核与系统导入:学校对二级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将相关学生信息统一导入广东省资助系统,完成入库备案。
四、提交时间及方式
电子版材料:3月5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sgujzxj@sgu.edu.cn(命名格式:学院+自采集导入模板/入库汇总一览表),同时同步至对应学院负责人处;
纸质版材料:3月6日17:00前提交至黎灿103学生事务服务中心,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五、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如下: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单面打印到A4纸上,必须是学生本人签字,不可他人代签;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中家庭情况、健康状况栏,凡有勾选项的均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且证明材料须在2026年上半年有效期间;
所有证明材料均使用A4纸规格打印或复印;
所有申请认定的材料均不退还,请同学们自行保留重要材料;
退役复学学生申请认定须提交一份退役证书复印件。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认定工作,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审核及公示工作,同时注重保护学生隐私,加强诚信教育。
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学生工作部勤工助学科联系。
联系人:吴老师、彭老师
联系电话:0751-8120108
邮箱:sgujzxj@sgu.edu.cn
学生工作部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