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学生资助工作典型示范作用,提升全省学生资助管理水平,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6年学生资助工作典型材料的通知》(见附件)要求,现开展2026年学生资助工作典型材料报送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项目及要求
(一)学生资助工作案例典型
1.报送条件及要求
案例典型集中在近两年落实国家资助政策上,包括困难认定、精准资助、资助育人、资助监管、信息化建设、机构建设、资助宣传等方面的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请按实际情况报送案例撰写人信息。以往年度已报送过但未入选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与历年案例典型汇编、网络文献比对重复率超过20%的,取消参评资格。
2.材料撰写要求
上报材料不超过3000字,以文字为主,可图文并茂,撰写时如涉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真实姓名请使用化名。要重点突出某一方面,有特色、有创新、有实效、可借鉴、可推行的工作经验和典型模式,无需面面俱到,不能撰写成工作总结。
(二)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
1.报送条件及要求
(1)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爱岗敬业,积极奉献,在本单位本部门学生资助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事迹突出。
(2)钻研学生资助工作,在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过程中有方法、有创新,在工作中有显著成绩。
(3)从事学生资助工作2年以上,热爱学生资助工作,深受学生和家长认可,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4)已获得过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的,不再重复报送。
2.材料撰写要求
申请人需填写《2026年“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推荐表》(见附件3),其中典型经验内容控制在2000字以内,聚焦上述报送条件中的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尽量用事例和数据佐证,重点突出在学生资助工作中的成效和事迹。
(三)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
1.报送要求
(1)享受过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政策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中,毕业生材料统一以学生最后毕业学校为单位报送,不要在其他地市或单位重复报送。
(4)已获得过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的,不再重复报送。
2.材料撰写要求
申请人需填写《2026年“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推荐表》(附件4)。上报材料要主题突出、语言流畅、真实生动、感染力强,以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鲜活的、有血有肉的故事性叙述,避免单纯罗列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资助育人等内容,切忌写成全面总结式的个人汇报。表格中“获得荣誉和奖励”包括所获奖项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按顺序列出。
同时要将以上内容填报至《2026年学生资助工作典型材料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一并打包发指定邮箱。
二、各类材料报送数量及时间要求
(一)学生资助工作案例典型。各学院按需自愿报送,最多1个,届时全校择优推荐1个。
(二)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各学院可自由报送,届时全校择优推荐2名。
(三)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各学院推荐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1名,届时全校择优推荐2名。
截止时间:2026年6月15日
文件命名: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典型材料
三、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正确,确保申报材料准确、真实、符合文件要求。请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15日前将材料(可编辑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勤工助学科。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751-8120108
电子邮箱:sguzxj@sgu.edu.cn
地址:思源区学思楼210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