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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勤工自强·筑梦前行”勤工助学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26    作者:     点击:

各用工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弘扬自强不息、勤奋拼搏的精神,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勤工助学实现自我成长与价值,挖掘和表彰在勤工助学岗位上表现突出、积极进取的优秀学生,树立榜样,传递正能量,决定开展以“勤工自强·筑梦前行”为主题的勤工助学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校参与勤工助学岗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活动时间

2026年5月-6月

、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遵守校纪校规,自觉维护学校荣誉,积极践行校园文明;

(三)学业表现优良,上一学年无挂科记录,具有热心公益、品行端正、乐观向上的精神风貌;

(四)工作责任心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用工部门满意度高;

(五)校内勤工助学在岗时间不少于一学年且目前在岗。

、活动实施

(一)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韶关学院“勤工助学之星”申请表》,另附一份500字左右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撰写,包含学业发展、岗位表现及成长感悟三部分内容),近期正面生活照1张(1MB以上JPG格式),须展现当代大学生精神风貌。68日前将纸质版提交至黎灿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助学部(黎灿102),电子版以“用工部门+学号+姓名+勤工助学之星材料”命名,发至邮箱sgujzxj@sgu.edu.cn。相关申报材料以用工部门为单位统一提交,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发现造假或抄袭将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提交即视为同意学校对材料进行宣传使用。

(二)初审。由学生工作部组建专项评审会,结合候选人提交材料以及勤工助学期间表现、成绩及曾获荣誉等进行初选,选出15名正式候选人进行现场答辩。

(三)现场答辩。正式候选人就个人学习、生活和勤工助学等经历进行3-5分钟答辩汇报(自行准备PPT、视频等),邀请评委现场打分并确定评选结果。

、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本次活动共设立“勤工助学之星”和“勤工助学奋进者”两项荣誉称号。其中,“勤工助学之星”评选10名优秀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及每人800元奖励金;“勤工助学奋进者”评选5名,颁发荣誉证书及每人400元奖励金,获评者工作事迹将作为育人案例在韶关学院学工在线推广。

、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老师

联系电话:0751-8120108

 

学生工作部  

2026年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