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我市2026年退役士兵教育助学金申报工作的函》(退役军人函〔2026〕16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退役士兵教育助学金申报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学院认真组织落实。
一、申报对象
已在广州市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完成报到接收手续,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本校退役士兵学生:
(一)退出现役1年内报考入学(复学)高等教育和成人高等院校的;
(二)此前已享受过该项补助,自2023年3月新《办法》实施以来,继续参加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的(非全日制学生不能继续享受补助)。
二、申报时间
2026年6月13日至6月22日,请各学院在此时间段内组织符合条件学生完成报名及材料收集工作。
三、申报标准
广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助学金按每学期2500元计发。春季学期为3月至7月,秋季学期为9月至次年1月。若复学时间或新入学时间晚于对应学期开学时间,每推迟一个月扣减500元。
四、申报流程及材料要求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退役学生填写《广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资金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入伍通知书复印件、退役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退役后曾享受过该补助的专升本学生还应提供专科阶段申领过的证明材料及专科毕业证书。
(二)学院初审
各学院负责收集并审核本学院退役士兵学生的申请材料,一要审核学生是否在广州市退役安置;二要核实学生实际在校就读时间、具体的复学时间或入学时间;三要摸查2026年3月以后退役入学或复学学生情况,提醒符合资格的学生及时申报。
(三)学工部复核、报送
学工部对学院报送的学生资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资格的学生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误后向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报送申报材料。
(四)审核与发放
从2025年1月1日起,广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金审核发放工作由安置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通过学校申报的,由市局汇总整理后,分送到区局审核。通过区局申报的,发放前需报市局备查。所有审核通过的,均由区局将补助金直接划到退役士兵提供的银行卡,原则上自申报日起1年内发放到位,具体发放时间由区局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审核通过的退役士兵如需了解发放情况,可于申报9个月后致电区局咨询。
五、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将通知传达至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认真核对学生身份、就读类型、入学时间等关键信息,按时保质完成本次申报工作。
学生工作部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