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工部门: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6〕188号,详见附件,下称《通知》),从2026年9月1日起,韶关市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750元/月调整为2040元/月,时薪由原17.4元/小时调整为20.2元/小时。现根据《通知》要求,从2026年9月1日开始,调整我校勤工助学薪酬标准,由原17.4元/小时调整为20.2元/小时。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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