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学院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评比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经个人申请、二级单位民主推荐和部门考评、有关部门复核、实验室工作委员会讨论,拟评选洪远泉等16名同志为我校2022-2023年度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名单见附件,排名不分先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8日。
若对上述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电话或书面形式向资产设备管理部反映,反映的情况应有具体事实或证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凡不签署或不报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的电话和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骆老师,联系电话:8121991
附件:2022-2023年度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结果.xls
实验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