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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
资产设备管理部简介部门主要职能(以《韶关学院机构设置方案》韶院党〔2026〕42 号)等为依据): 一、订并督促执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根据国家及省政策及时修订,确保资产安全与保值增值。 二、负责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登记入账、调拨、变更、报废处置及收益上缴;办理报损、报失、捐赠等审核报批;组织清产核资。 三、组织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可行性评审及进口设备论证;负责合同初审、备案、履约跟踪与验收;处理违约索赔。 四、负责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平台建设与运维,监督设备使用登记与机时分析,组织实施年度效益考核与绩效评价,对接上级数据报送 五、定期组织资产清查、专项抽查与巡查,指导二级单位日常盘点,核实处理盘盈、盘亏、账实不符等问题,调查资产流失与违规处置。 六、负责资产数据收集、汇总、统计分析与动态监测,按时完成月报、年报等统计报送,建立资产档案。 七、负责实验设备与行政物资的计划、经费、购置管理;负责行政仓库管理。 八、负责学校教学、科研、办公的仪器设备以及相关器材物资的维护维修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学生公寓空调、电热水器维护维修工作;统筹维修经费的预算编制与使用审核,保障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九、结合学校学科建设需求,负责教学科研实验室的规划建设、升级改造与能力提升工作;制定实验室建设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经费预算;负责实验室专用耗材费的预算编制与审核管理工作。 十、负责资产与实验室信息化平台建设运维,推进与财务、OA等系统数据互通;完成实验室基础数据与报表汇总填报。 十一、统筹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组织安全培训、应急演练,落实培训考核准入;开展安全巡查与专项检查,督促隐患整改。 十二、负责危险化学品报备、审批、购买、备案全过程监管;委托资质单位转运处置危险废弃物;监督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风险评估。 十三、负责教学、科研、办公用房的统计、分配、考核与调拨。 十四、负责二级单位专(兼)职资产管理员及实验室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与指导,组织政策宣讲。 十五、协助完成资产管理相关专项审计;组织经验交流、总结评比与表彰;开展提高投资效益研究。 十六、承担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实验室工作委员会和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七、负责本部门廉政建设、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安全、机要保密与综合治理;推进改革创新;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