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进一步加强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委员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物资清查工作。根据清查工作安排,根据各单位上一阶段的自查情况,抽派清产核资工作人员分成各小组分别对各单位的教学科研资产、行政资产、低值耐用品、实验耗材等分别进行核查。
一、检查方式及分组
由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委员会组成四个检查小组根据自查结果对抽查单位的物资进行抽查,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党政办公室、生物与农业学院、资产设备管理部、抽查单位资产管理员;
第二组:教务部、食品学院、资产设备管理部、抽查单位资产管理员;
第三组:财务部、信息工程学院、资产设备管理部、抽查单位资产管理员;
第四组:总务后勤部、智能工程学院、资产设备管理部、抽查单位资产管理员。
二、检查时间及范围
各小组核查时间段为2024年1月9日至1月11日,具体抽查部门由各小组提前通知。抽查范围为各部门开展自查时所涉及的物资,以各部门自查时所用固定资产清单、低值易耗品清单为依据,抽查比例不得少于20%,完成抽查工作后,请各抽查人员在所用清单上签字,并将扫描版交至资产设备管理部汇总存档。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陈国强 联系方式:18675147032
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