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韶关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有关固定资产变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资产管理情况,现将加强我校资产调拨的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可调拨资产的标准
用于调拨的资产指各部门、学院管理的未达到报废年限且长期无利用需求的资产或达到报废年限但仍有利用价值长期不用、低效运转使用的资产。
二、调拨程序
(一)由各资产管理使用部门提出可调拨资产申请,并提供相关资产清单(见附件),经部门领导审批后交至资产设备管理部。
(二)资产设备管理部审核同意后,资产使用部门办理资产调拨手续,并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变更相关信息。
三、可调拨资产的信息发布
近期教育科学学院、审计工作部等多个部门积极主动提供课桌椅、电热水器等资产,进一步提高了学校部分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后期资产设备管理部将根据信息登记表收集情况,提出可调剂使用资产基本情况并挂网通知,有需求的部门可提出使用申请,办理资产领用及调拨手续后继续使用。
联系人:资产设备管理部陈老师,联系电话:8120064
特此通知
附件:可调拨资产信息登记表.doc
资产设备管理部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