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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06   来源: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阅读:

各二级学院(含重点实验室、实验中心):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5 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根据校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稳定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防线。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各有关单位要深刻领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实验室安全工作是学校的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思维,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全面排查各类实验室安全隐患,抓好问题整改,强化防范应急措施,扎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各项工作,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二、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值班值守。要切实履行行业主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扣紧责任链条,做好应急值守和安全防范工作。从即日起至2023313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二级学院党政领导必须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坚持24小时带班值守,随时掌握实验室安全动态,如出现重要情况或发生突发事件等,要及时采取措施、快速果断处理。同时,各二级学院应做好实验室管理人员值班安排(值班表于3月7日中午下班前通过企业微信发资产处黄沙平老师),信息要及时、如实逐级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

三、严格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各二级学院要抓好实验室活动的安全风险评估,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要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弃物的全流程安全管控,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做到人人有章可循;加强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师生应急处置能力。

四、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抽查,压实管理责任。各二级学院分别组织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隐患大检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及时整改堵漏;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同时组织抽查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落地落实。

附件1:韶关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值班表.doc

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pdf

附件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doc(详见MIS系统)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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