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实验中心: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根据我校“2022年秋季开学工作会议”精神和《韶关学院2022 年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韶学院〔2022〕36 号)(下称《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各实验室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及开学准备工作,学校将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中心)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要求,配合《专项行动方案》,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具体要求,进行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制度的同时,重点做好实验室消防、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以及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师生生命安全,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二、检查内容
学校将在各学院(中心)对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基础上,对各学院(中心)教学、科研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开展集中检查,检查重点内容如下:
1. 实验室环境卫生和实验设备完好情况。重点检查实验室是否干净、整洁,实验仪器设备、药品摆放是否规范、整齐;实验设备是否定期维护,运行良好。
2.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等环节是否符合规范。
3. 实验室消防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实验室内是否有杂物堆积,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及维护是否到位;电线、开关、电插板、电气设备等是否存在老化、破损、故障等安全隐患。
4.特种设备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各实验、实训场所特种设备运行、年检、警示牌张贴、人员培训等情况。
5.压力气瓶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各实验、实训场所压力气瓶的采购、使用状态、安全标识悬挂、设备年检等情况。
6.实验室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学院(中心)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9月10日)
各学院(中心)要高度重视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结合实验室实际情况,明确责任人,落实自查工作责任,于9月10日之前完成教学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二)学校现场检查阶段(9月11日-9月22日)
根据检查工作安排,结合各单位排查情况,学校将成立检查组于9月11日—9月22日对各学院(中心)实验室安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督导。
(三)隐患整改阶段(9月23日-9月30日)
各学院(中心)对自纠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行立改的,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对于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确阶段性整改目标,建立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好相应的防控措施,避免事故发生;对于自查和整改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完成。
(四)情况报送工作
1.各学院(中心)于9月10日前,将《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以及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的PDF版,企业微信发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黄沙平老师。
2.根据《韶关学院2022 年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韶学院〔2022〕36 号)要求,各学院(中心)于9月10日前,将《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中期推进情况小结》(附件4)(按模板格式写)电子版以及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的PDF版,企业微信发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黄沙平老师。
附件1:《韶关学院2022 年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韶学院〔2022〕36 号)(详见校内发文系统)
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doc
附件3: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xls
附件4:《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中期推进情况小结》(参考模板).doc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