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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五一”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4-26   来源: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阅读:

各二级学院、中心:

为了进一步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五一”假期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醒函》,做好“五一”假期的实验室安全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强化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

1、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制度措施落实、落细、落严;

2、各单位在放假前,应组织人员对所属实验室,尤其涉及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含气瓶)、危险废弃物等重点防护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

3、各单位所有实验室钥匙要有备用,统一由专人保管。假期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要在安全检查后关好水、电、气和门窗,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和防突发事件的“四防”工作。

二、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假期期间,确因教学、科研需要,学院要对开放使用的实验室、需连续通电运行的设备以及实验人员等做好登记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与措施,对相关师生进行安全教育,严格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2、因疫情防控要求,原则上假期实验室不开放。确因教学或科研需要,必须在假期使用实验室,需严格在实验室使用申请小程序申报登记,申请中应明确指导老师、参与实验学生、具体使用实验室时间等信息。假期期间,有学生做实验的实验室,必须有指导教师(或专职实验技术人员)在现场指导;进行危险性实验,要做好风险评估和风险防控措施。实验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除冰箱、培养箱等常规需长通电设备外),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水、电、气和门窗,确保实验室安全。假期使用实验室后,务必要做好消杀工作;

3、重点做好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含气瓶)存储点,废弃试剂存储点,贵重仪器存放地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采取有效的物理防范和技术防范措施,并严格做到专人负责及使用登记制度、记录各类台账,确保处于安全可控状态;

4、请各二级学院、中心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要求,将近期自查和学校检查的实验室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并做好自查记录存档。

5、各单位要安排好人员值班,加强值班检查,明确安全责任,做好值班记录,如有对涉及实验室安全稳定工作的信息要及时上报,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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