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附属机构:
为加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促进资产合理配置、有效使用、规范处置,保障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职能履行和事业发展,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广东省财政厅印发了《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本办法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并结合实际工作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学习贯彻落实过程中有问题请联系陈国强老师:8120064。
附件: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登陆MIS文件系统查看)
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