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重点实验室、实验中心: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 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现就2025年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意识,认真落实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验室安全自查实施方案,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附件2),对各类科研、教学实验室(实训室)和相关实训场所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建立安全隐患整改闭环长效机制。
二、工作安排及组织方式
检查范围为全校各二级学院、重点实验室、实验中心的实验室(实训室)等。
(一)单位自查自纠(2025年5月)
1.各单位组织相关实验室安全人员和实验教师认真学习贯彻《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附件3)文件要求,并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完善各类实验室管理文件,健全和落实安全责任体系,开展自查自纠;检查应不留盲区,并做好隐患台账,隐患要及时整改;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2.各单位于5月16日前,将自查自纠隐患清单(附件4)WORD电子版以及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的PDF版,企业微信发送至资产设备管理部黄沙平老师。
(1)隐患清单需二级学院党委书记或院长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2)如无安全隐患,也需要填报附件4,“存在隐患”栏目填“无”,“ 发现隐患总数” 填“0”。
(二)学校层面检查(2025年6月)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组成的校级层面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对全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抽查(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对涉及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生物安全及机械安全等进行重点检查。
(三)隐患整改与“回头看”(2025年5—9月)
1.对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细致研究分析,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做好对账销号工作。对于自查工作敷衍了事,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2.学校进行不定期的抽查,重点检查在院级自查和校级抽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
(四)配合上级调研(2025年6月—9月)
教育部、省教育厅将于6月至9月组织专家抽取相关高校开展进校调研工作,重点调研学校及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如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课程建设、经费保障、重要危险源管理、安全培训情况等。
三、工作要求与责任落实
(一)各单位把实验室安全隐患治理摆上重要日程,树立“一失万无”的安全理念,确保教学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健全,确保每个教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安全工作逐项落实到位。
(二)各单位要对实验室危险源进行排查,确保每个实验室危险源精准辨识并且能够有效控制,并依据危险源的种类、危险特性制定本实验室相应的安全管理细则、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三)各单位要压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时间节点,配合学校做好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 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查看)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
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4. 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5年)
资产设备管理部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