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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科技厅2026年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的预通知

时间:2026-03-27   来源:    阅读:

各有关单位:

2025年我校在资产设备管理部牵头,省重点实验室、化土学院、生农学院、食品学院、地方合作办等单位的通力协作、群策群力下,获得广东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良好,在全省高校排名靠前,得到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及同行的认可。为更好地做好2026年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工作,在总结2025年工作经验基础上,依据相关政策要求与工作惯例,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完善更新共享服务平台基础数据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5〔347〕号),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是指对完全或主要利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本出资购置、建设的科研设施与仪器进行信息公开、对外开放、资源共享和协作共用,包括大型科学装置、科学仪器中心、科学仪器服务单元和单台套价值在30万元及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等。

我校在广东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上传的科研仪器数据需更新与完善,请各单位核对附件1仪器数据导出(韶关学院平台)、附件2仪器数据导出(省重点实验室平台)后,将符合条件需补入平台的科研仪器相关数据填写附件3仪器数据导入模板,并对仪器设备拍2-3张全貌照、细节照。省重点实验室的由省重点实验室登录平台负责人账号进行导入数据和上传照片,其它学院的由资产设备管理部登录平台负责人账号进行导入数据和上传照片。

二、提前做好科研仪器机时统计

1.规范登记日常使用机时。

对于日常使用的机时登记,各单位要详细规范进行登记使用日期,使用时段,使用时长,使用人,使用单位,具体使用事项,操作人,管理人,是否对外开放等信息,以便日后统计及作为佐证材料。

2.绩效评价仪器机时统计。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 2025年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的通知》(粤科函实字〔2025〕574 号),绩效评价范围是对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原值50万元及以上的大仪开放共享情况进行评价。对于2026年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请各单位参照去年标准准备填报附件4韶关学院大型科研仪器机时统计表,并另附单台设备机时登记佐证材。

三、梳理管理制度撰写自评报告

请各单位提前梳理内部关于仪器设备管理、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等管理制度,结合日常工作经验,准备撰写附件5广东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自评报告(参考模板)。

四、整理仪器开放共享的成果

请各单位提前整理关于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所形成的成果,并搜集相关的合同、证书等佐证材料。

五、时间安排

请各相关单位密切关注后续正式通知中的时间节点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有序、高效地完成数据提供与材料报送任务(报送材料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阅后报送),为2026年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特此通知。



资产设备管理部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