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学院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评比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经个人申请、二级单位民主推荐和部门考评,有关部门复核,实验室工作委员会评审,拟确认李坚等20名同志被评为我校2024-2025年度实验室先进个人(名单见附件,排名不分先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3日。
若对上述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电话或书面形式向资产设备管理部反映,反映的情况应有具体事实或证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凡不签署或不报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的电话和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骆老师,联系电话:8121991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拟推荐实验室先进个人 |
1 | 智能工程学院 | 李坚 |
2 | 智能工程学院 | 许海娟 |
3 | 智能工程学院 | 罗凤珍 |
4 | 生物与农业学院 | 张勇 |
5 | 生物与农业学院 | 高爽 |
6 | 生物与农业学院 | 刘博婷 |
7 | 化学与土木工程学院 | 刘彬 |
8 | 化学与土木工程学院 | 王宇琳 |
9 | 食品学院 | 叶俊 |
10 | 食品学院 | 刘日斌 |
11 | 信息工程学院 | 沈阳 |
12 |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 张韶华 |
13 | 医学院 | 黄芝英 |
14 | 医学院 | 黄素珍 |
15 | 音乐与舞蹈学院 | 陈灿开 |
16 | 省重点实验室 | 王玉琨 |
17 | 教育科学学院 | 陈裔聪 |
18 | 外国语学院 | 丁权赋 |
19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肖兴国 |
20 | 体育学院 | 李丕彦 |
资产设备管理部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