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我校与澳门科技大学签订的相关交流生项目协议,现启动2025年秋季学生赴该校交流相关工作,请各学院按要求做好宣传推荐及报名统计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参加本项目学生将在澳门科技大学进行为期一个学期或一年的交流学习,交流期间选修相同或相近专业课程(可选课程见网址:https://www.must.edu.mo/admission/undergraduate/programs),所学课程经我校相关部门、院系审批后,可与韶关学院相同或相近课程学分互认。学校采用中文普通话或全英文授课,学生完成课程可获得澳门科技大学颁发的官方成绩单以及相关参与证书。
二、报名要求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各科成绩合格,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适应能力和实践能力;
3.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出国(境)学习、培训任务;
4.已缴清我校各项费用,具备在国(境)外学习和生活的经济能力;
5.符合国(境)外合作院校(机构)规定的申请条件。
三、报名材料
1.韶关学院出国(境)交流生报名表(附件1)
2. 韶关学院出国(境)交流生学分转换申请表(附件2)
3. 内地交流交换生报名表(附件3)
4. 学生宿舍申请表(附件4)
5. 中文成绩单
6. 身份证、通行证(如有)及学生证复印件
7.个人1.5寸白底电子证件照片
四、项目费用:请参考附件5。
五、韶关学院资助政策
学校设立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金,参加本交流生项目的学生可申请资助,经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金评选委员会评审通过,可获资助金7500元/学期。
六、报名方式和截止日期
1.报名方式:报名材料纸质版交至弘德楼404室,电子版发至dandan2020@sgu.edu.cn。同时登录澳门科技大学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报名缴费。(网址:https://oas.must.edu.mo/admission/Login.do)
2.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4月25日(报名系统缴费完成为准)
3.联系人:李丹丹(0751-8121661)
4.报名地址:港澳台和外事工作部(弘德楼404室)
港澳台和外事工作部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