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国际化办学水平,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创新型、创业型人才,鼓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现启动2026年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金评选工作。请各二级学院根据《韶关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管理办法》(韶学院〔2021〕182号)的要求,做好宣传、组织报名以及申报统计相关工作。现就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已参加我校2025-2026学年出国(境)交流项目的在校在籍学生;
(二)拟参加我校2026-2027学年出国(境)交流项目的在校在籍学生。
二、资助项目类型:本硕联合培养项目、本科双学位项目、交流生项目、短期访学项目、带薪实习项目。
三、申请要求及相关说明
申请学生须按规定完成我校出国(境)交流审批流程,免学费交换生不列入本次资助范围。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最多可享受两次资助,同类交流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资助申请基本条件、资助标准等详见附件2。
四、材料提交要求
(一)学生填写国(境)外交流学习计划(模板见附件2)、《韶关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金申请表》(附件3)、《韶关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金审批表》(附件4),连同在校成绩单、外语成绩证明、身份证和学生证等佐证材料复印件报二级学院审核。
(二)请各学院于2026年5月8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提交至对外交流合作部(弘德楼404室)。
联系人:李丹丹
联系电话:0751-8121661
对外交流合作部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