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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27    作者:李丹丹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国际化办学水平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创新型、创业型人才,鼓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现启动2026年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金评选工作。请各二级学院根据《韶关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管理办法》(韶学院〔2021〕182号)的要求,做好宣传组织报名以及申报统计相关工作。现就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已参加我校2025-2026学年出国(境)交流项目的在校在籍学生

二)拟参加我校2026-2027学年出国(境)交流项目的在校在籍学生。

二、资助项目类型:本硕联合培养项目、本科双学位项目、交流生项目、短期访学项目、带薪实习项目。

三、申请要求及相关说明

申请学生须按规定完成我校出国(境)交流审批流程,免学费交换生不列入本次资助范围。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最多可享受两次资助,同类交流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资助申请基本条件、资助标准等详见附件2。

、材料提交要求

一)学生填写国(境)外交流学习计划模板见附件2)、《韶关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金申请表》(附件3《韶关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金审批表》附件4),连同在校成绩单、外语成绩证明、身份证和学生证等佐证材料复印件报二级学院审核。

二)请各学院于202658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提交至对外交流合作部(弘德楼404室)。

联系人:李丹丹

联系电话:0751-8121661


对外交流合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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