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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承办2026年港澳台地区短期交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29    作者:聂敏瑜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深度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化我校与港澳台地区教育文化交流合作,根据教育部2026年港澳台地区短期交流项目工作部署,学校现开放5个项目承办名额,面向各二级学院启动申报工作。请各二级学院结合自身学科优势、专业特色及办学实际自主申报,我部将结合项目主题、申报材料及往期承办成效择优确定承办单位。

一、交流项目简介

参阅《2026年韶关学院港澳台地区短期交流项目一览表》(附件1)。

二、活动经费

项目经费由上级相关部门下拨,承办单位按有关规定制定活动预算,经审核后执行。

三、承办单位职责

参阅《韶关学港澳台地区短期交流项目承办单位工作职责》(附件2)。

四、申请流程

请有意申报的单位于63日前填写《2026年韶关学院港澳台地区短期交流项目承办申报表》(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后纸质版材料交至我部(弘德楼40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racynie@sgu.edu.cn

联系人:聂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0751-8120781



港澳台和外事工作部

2026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