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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境)外交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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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5    作者:李丹丹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国际化办学水平,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创新型、创业型人才,鼓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现启动2024年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金评选工作。请各二级学院根据《韶关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管理办法》(韶学院〔2021〕182号)的要求,做好宣传、组织报名以及申报统计相关工作。现就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已参加我校2023-2024学年出国(境)交流项目的在校在籍学生;

2.参加我校2024-2025学年出国(境)交流项目的在校在籍学生。

学生在读期间,原则上最多只能获得两次资助,相同类型的交流项目不可重复申请资助。资助金申请基本条件、资助类型及标准详见附件1。

二、材料提交要求

1.学生填写《韶关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金申请表》(附件2),连同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外语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交流学习计划、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等佐证材料报二级学院审核。

2.请各学院于2024年5月17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提交至对外交流合作部(弘德楼404室)。

联系人:李丹丹 联系电话:0751-8121661

对外交流合作部

2024年4月25

韶关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管理办法.pdf韶关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申请表(双面打印).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