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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境)外交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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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澳门科技大学交流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3    作者:陈泽瑞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我校与澳门科技大学签定的相关交流生项目协议,现启动2023年秋季赴该校交流相关工作,请各学院按要求做好宣传推荐及报名统计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参加本项目者将在澳门科技大学进行为期一个学期或一年的交流学习,交流期间选修相同或相近专业课程(可选课程见附件1),所学课程学分与韶关学院相同或相近课程学分互认。学校采用中文普通话或全英文授课,学生完成课程可获得澳门科技大学颁发的官方成绩单以及相关参与证书。

二、报名要求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各科成绩合格,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适应能力和实践能力。

3.身体健康,能圆满完成出国(境)学习、培训任务。

4.已缴清我校各项费用,具备在国(境)外学习和生活的经济能力。

5.符合国(境)外合作院校(机构)规定的申请条件。

三、报名材料

1.韶关学院出国(境)交流生报名表(见附件2)

2.韶关学院出国(境)交流生学分转换申请表(见附件3)

3.内地交流交换生报名表(见附件4)

4.学生宿舍申请表(见附件5)

4.成绩单

5.身份证、学生证、港澳通行证复印件(无此证的学生可前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厅申请办理)

四、项目费用

1.报名费:港币500元(确认录取后由澳门科技大学安排缴纳);

2.学费:港币2800元/学分(交流生每学期修读不少于12个学分,最多修读18个学分);

3.住宿费:两人间宿舍,港币3000元/每人/每月,含水电网费;

4.床铺费:港币1800元(包括床垫、棉被、冷气被芯、枕头各一张/个;床单、被套、枕袋各两张/个)

5.保证金:每名内地交换/交流生需支付港币6000元保证金。在学期结束后,如未损毁学校设施可获全额退还(银行转账);

(以上费用均由澳门科技大学直接收取,详情见附件6)

6.其他费用:港澳通行证办理及签注费、往返旅费及其他个人消费。

五、韶关学院资助政策

学校设立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金,参加本交流生项目的学生可申请资助,经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金评选委员会评审通过,可获7500元/学期的资助。

六、报名方式和截止日期

1.报名方式:准备相关报名材料,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

2.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4月14日

3.联系人:陈老师 (0751-8121661)

4.报名地址:国际交流合作处(弘德楼404室)

附件1:澳门科技大学2023学年交流生可选课程.pdf

附件2:韶关学院出国(境)交流生报名表.doc

附件3:韶关学院出国(境)交流生学分转换申请表.doc

附件4:SLA_2023-2024內地交換交流生報名表.doc

附件5:學生宿舍申請表.pdf

附件6:申請入讀澳門科技大學短期交流入學須知 2023-2024(SLA).pdf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