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历年来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结转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5 来源:科学技术处
摄影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韶关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试行)》(韶学院〔2022〕45 号)文件规定,现组织办理历年已通过结项的纵向科研项目(不含校级科研项目和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科研经费项目)结余经费结转手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清理已通过结项的纵向科研项目经费

请项目负责人全面清理已通过结项的纵向科研项目经费收支及应收应付等往来账款,并完成应收及暂付款的报销或归还等结算手续。特别是对已通过结项、有间接经费预算且尚未办理绩效发放手续的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务必在6月30日前按照《韶关学院科研项目间接经费管理办法》(韶学院〔2019〕90 号)文件要求办理项目绩效发放手续。

二、办理结余经费结转手续

请项目负责人在全面理清已通过结项的项目经费后,如果尚有结余经费,需认真填写《韶关学院历年来已结项纵向科研项目信息统计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一份)和《韶关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结转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四份),经项目负责人签名同意后报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盖章,同时提供项目结项佐证材料(含项目结项证书、结项通知书或其他结项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由二级单位统一按项目类别归属分别报送科学技术处和社会科学处审批,所有材料电子版(含附件及佐证材料)由二级单位汇总后发到指定邮箱。

三、工作要求及相关说明

1.对急于使用结余经费开展项目后续研究的项目负责人,可以提前按上述要求办理结余经费结转手续。

2.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项目负责人按时完成上述工作,凡是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日期前没有主动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项目结余经费将由学校收回统筹使用。

3.请各二级学院和项目负责人最迟于2022年7月10日前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

科学技术处 肖正中 8121378;邮箱:sgxykjc@sgu.edu.cn

社会科学处 雷祖华 8121980;邮箱:sgxyskc@sgu.edu.cn

附件1:韶关学院历年来已结项纵向科研项目信息统计表.xls

附件2:韶关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结转申请表.doc

科学技术处 社会科学处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