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教育

学历教育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历教育 -> 正文

关于对彭智铭等179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注销学籍的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6-25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教育在校生学籍数据管理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27号)、《韶关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管理规定》(韶院继教〔2024〕5号)等文件精神,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彭智铭等179名超出规定最长修业年限的学生进行学籍注销处理并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1日,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按处理决定注销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籍。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诉。

联系单位: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管理科

联系电话:0751-8617575



 

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