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5
2026各二级学院、教学点、2026级新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粤高教成〔1995〕43号)、《韶关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管理规定》(韶院继教〔2024〕5号)以及《关于做好2026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新生报到及学籍注册的通知》《韶关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新生报到及学籍注册的补充说明》等文件要求,未按时缴费报到的新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截止至2026年3月24日,尚有罗安琪等58名新生未办理报到手续,...
03/03
2026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申请成人学士学位广东高校联盟外语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6年申请成人学士学位广东高校联盟外语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外语水平考试”)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经教育部批准,国家承认学历的各联盟院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含业余、函授、网络教育等)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在校(考)生拟申请学士学位者均可参加报名考试。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毕业后半年内(...
11/25
2025根据《韶关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管理规定》(韶院继教〔2024〕5号)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规定,经学生个人申报、教学点初审、二级学院审核推荐、继续教育学院终审,现拟授予邵艳琴等25名学生荣获“优秀毕业生”称号。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4日—2025年11月30日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受理部门: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管理科联系人:...
07/02
20252025-0620 韶关学院2024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简章.pdf
06/25
2025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教育在校生学籍数据管理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27号)、《韶关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管理规定》(韶院继教〔2024〕5号)等文件精神,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彭智铭等179名超出规定最长修业年限的学生进行学籍注销处理并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1日,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按处理决定注销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籍。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诉。...
06/17
2025为助力服务粤东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青年参加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提升青年职业学历层次和技术技能水平,韶关学院顺利完成了2025年圆梦计划——韶关市“百千万工程”青年职业技术人才培养项目的初审工作。现将165名通过初审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5年6月17日-2025年6月20日。如对遴选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韶关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
06/06
2025学校决定拟对2025届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科起点本 科毕业生陈海花等73名学生授予相应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学士学位(详细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 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3日。如对拟授予高等学历继续 教育学士学位学生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韶关学院继续教 育学院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 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 一律不予受理。
05/21
2025各有关二级学院、教学点:根据《韶关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现将2025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应届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二)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已达到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
04/10
2025关于2025级新生未缴费报到名单公示各二级学院、教学点、2025级新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粤高教成〔1995〕43号)、《韶关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管理规定》(韶院继教〔2024〕5号)以及《2025级新生报到及学籍注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未按时缴费报到的新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截止至2025年4月9日,尚有黄水荣等62名新生未办理报到手续,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12/16
2024学校决定拟对2025届准于获得毕业资格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吴俊浩等5名学生授予相应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2日。如对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学生名单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韶关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受理部门:韶关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