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根据中共韶关市委宣传部、韶关市科学技术协会、韶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韶关市“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韶市科协联字〔2023〕6号)(见附件)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韶关市“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标准
详见附件。
二、推荐名额及要求
(一)推荐名额
本次活动面向广大科技工作者,根据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可推荐2名候选人。
各单位可分别向学校推荐1名候选人,学校将从各单位推荐的名单中,遴选确定2名候选人报送至市科协。
(二)推荐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对被推荐人的材料进行把关审核。推荐时要充分发挥二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严把候选人的政治关、业绩关、道德关、廉洁关,按照“谁推荐、谁审核,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对候选人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与作风学风、工作成效与创新业绩、个人品德与廉洁情况等实事求是地进行考察。
三、推荐材料报送清单及要求
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包括:
1.《韶关市“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一份,粘贴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推荐单位意见”一栏须由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时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2023年韶关市“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信息表》一份;
3.《XXX同志考察材料》一份。内容要客观反映每个考察对象的优缺点,重点突出考察对象的政治品格、创新业绩、作风修养和社会形象等方面情况;
4.所在单位必须出具候选人在安全生产情况的意见;
5.被推荐人推荐材料如有获奖情况或发明专利的,需提供佐证材料(复印件);
6.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办理。
请各单位于2023年4月3日17:00前将推荐材料汇总报送至科学技术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gxykjc@sgu.edu.cn,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崇德楼517室,联系电话:8120201。
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韶关市“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及相关附件.zip
科学技术处
2023年3月16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征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韶关市社会发展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建设项目(支持科研工作者项目)的通知》的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