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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设计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细则

日期:2024-12-05  周俊  点击:[]


 

一、工作职责

学院教学督导组主要通过课堂教学评价、实践教学督导、在线教学评价、教学秩序检查等形式,了解本学院教师教学、学生学习、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教学管理和教学保障等情况,及时反馈相关问题和信息,做好学院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监控和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参谋并协助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开展各项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线上、线下课堂教学及实践教学督导。开学前制定好听课计划,每个学期听课不少于10学时,听课后与授课教师及时沟通,并撰写听课评价表。

(二)做好日常教学秩序与服务保障检查。每两周进行一次教学巡查,督查教师到岗情况、教学准备,学生出勤、带早餐等情况。

(三)期末撰写个人督导工作小结。

(四)协助做好专项调研(督导)及总结等活动。

三、工作量补贴 

每学期补贴工作量20学时。

 

本细则自20242月实施。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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