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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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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一批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03    作者:研究生部     来源:     点击:

各培养单位:

为做好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根据《韶关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聘用与考核暂行办法》(韶学院〔2022〕114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文件精神,现开展第一批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遴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对申请教师师德师风的审核,实行违反师德师风和学术不端等行为“一票否决”制。各培养单位应综合师德师风、学术水平、育人能力、指导经验、培养条件和社会贡献等方面选聘研究生导师。

二、遴选要求

1.遴选范围及对象:机械、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点相关领域(方向)专业教师;

2.业绩统计时间:统计近5年取得的主要业绩成果,账上科研项目经费统计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1日;

3.基本条件:按照《办法》“第三章 导师基本条件”执行(详见附件1,鼓励各学位点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分类制定不低于附件1标准的导师资格遴选实施细则);

4.本批导师遴选由农业、机械两个学位点的牵头学院(生物与农业学院、智能工程学院)统筹负责。申请人应按照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相关专业领域(方向),向招生学院(生物与农业学院、食品学院、智能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提出申请初审,初审通过后再报牵头学院二审。

三、遴选程序

(一)招生学院初审

申请人如实填写《韶关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审核表》(附件2)(以下简称“审核表”),对照申请条件附上相关证明或复印件,材料提交至相应的招生学院,招生学院应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严格把关,并对申请人思想素质和师德师风进行审查,填写审查意见后,报送牵头学院审批。原则上申请人的研究方向应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相关专业领域(方向)一致。

(二)牵头学院二审

牵头学院组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研究方向、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科研经费额度等导师任职资格条件进一步审核,并给出审核意见,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部。

各学位点牵头学院须在12月23日前完成公示,并于12月25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审核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韶关学院2025年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提交到崇德楼509研究生部办公室,电子版打包后通过企业微信发刘一艳老师。

(四)研究生部复核

研究生部负责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初定第一批校内导师名单,并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经公示5个工作日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联系人:研究生部 刘一艳老师 8120049。


附件:

1.《韶关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聘用与考核暂行办法》(韶学院〔2022〕114号)

2. 韶关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审核表

3. 韶关学院第一批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汇总表

韶关学院研究生部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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