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5年申报认定的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包括以下6类:
(一)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二) 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三)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
(四) 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五) 研究生学术论坛;
(六) 研究生暑期学校;
二、申报认定条件及申报名额
(一)基本要求
1. 本次申报的各类项目所需经费拟从学校“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经费中统筹安排。项目一经认定,原则上不得更改资助经费额度。
2. 我校本批可申报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19项,在总限额内不同项目间可作一定调整(硕士单位最多5项)。
3. 本次申报的各类项目,经省教育厅认定后组织实施。项目实施情况将纳入“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的考核因素。
4. 为了保证项目质量,原则上同一负责人不允许同时申报多个项目,有同类未结题(验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重复推荐申报;对于既往存在“学术论文造假”或其他学术不端行为的申报人不予推荐申报。
(二)具体要求、申报名额
1.广东省研究生学术论坛及暑期学校
项目所属学科领域与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密切相关,且近年来学科发展较快,学术活动比较活跃,新成果较多;所属学科在省内有一定规模的研究生群体,且拟邀请的省内外相关高校达到一定的数量,能在本学科领域内产生一定的影响;拟邀请的专家学术造诣深,学风正派,学术声誉较高,在学科领域内有相当的影响力。研究生学术论坛和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原则上应在申报成功后一年内完成。
申报限额:我校可申报研究生学术论坛和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分别不超过3项。
2.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项目主持人应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教学或管理工作,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发展有高度热情和独到见解,能真正承担和组织研究项目的实施和有关成果的推广应用。项目主持人为在岗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技术职称,并参与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级别项目研究。项目研究内容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目的,针对广东省及高校研究生培养面临的实际问题,科学总结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规律,准确把握时代特征,提出的理论应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开发的软件等应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申报限额:我校可申报不超过3项。
3.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课程主讲教师具有高级职称,有5年以上的研究生教学经验;科研能力较强,有比较突出的科研成果;教学水平高,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能力强。课程的建设和改革以先进的教学理念为指导,较好地体现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的特点;课程内容较好地反映本领域的前沿及发展趋势,有足够的广度或深度,与本科生同类或相近课程知识要有显著区别;注重开展课程思政改革,深入挖掘学科育人元素;课程有一套完整的、较好体现培养目标要求的选用或自编教材(包括教材讲义、教学指导书、教学参考书和教学课件);实验(实践)型课程具有相应的良好实验条件和实践教学条件;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先进,促进学生自主性、研究性、探索性学习成效明显;课程教学手段先进,积极采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教学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多媒体教学与网络教学资源开发建设成果丰富,积极创造条件使用外语或双语进行教学,具有实行课程开放的条件。
申报限额:我校可申报不超过4项。
4.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
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岗教师,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团队不少于3人,原则上团队成员中应至少有1名具有高级职称的行业专家)。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须在相应课程的实践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系统讲授过所申报课程或相关课程,熟知案例教学基本规范,教学效果良好。
案例库按照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进行建设。每门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中教学案例一般不少于10个,原创性案例不少于30%,每个案例不少于1500字。案例库所涉及的案例类型、案例编写规范须符合所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相关要求。案例叙述清晰,理论分析准确、实用,教学案例组织合理、结构严谨。
教学案例应能体现专业学位特点,反映相关行业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的需求,对研究生的实践工作具有参考性和启发性。成果适合在本专业学位课程教学中运用,并可在相关专业范围内共享。案例素材应体现领域内重点问题,具有真实性、典型性、客观性、先进性和创新性。注重科学研究与教学案例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开发基于真实情境、符合案例教学要求、与国际接轨的高质量教学案例。
申报限额:我校可申报不超过2项。
5.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的申报面向省内具有开展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校,合作单位要求是科技创新型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较密集的区域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或科研院所等。合作单位应具有高水平的科研人员、相应的科研设备、科研平台及科研条件,有适合研究生参与的项目和比较充足的研究经费,同时能提供研究生进入“示范基地”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必要条件。同一基地涉及两个及以上合作单位时,应明确牵头负责单位。合作双方应制定完善的研究生在“示范基地”的培养计划和规范的管理制度,并成立专门机构和设立专职人员负责相应计划和制度的落实、执行以及研究生在“示范基地”的日常管理。合作双方应具有较好的合作培养研究生或共同开展科学研究的工作基础。
申报限额:我校可申报不超过4项。
三、申报认定方式
根据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的有关精神,本次申报认定工作先由学校组织评选推荐,推荐项目在校内公示7天后报送省教育厅组织审核认定,省教育厅对学校推荐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审核通过的项目,经公示后正式公布。
四、工作安排
(一)认真组织
各有关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项目的申报工作。
(二)材料要求
请各有关二级学院4月20日前将如下材料报送崇德楼517研究生部办公室。
1.《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各类项目申请书》(附件3,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五份,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
2.《申报认定2025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4,提交单位盖章纸质材料一份,WPS文档兼容格式和盖章扫描PDF格式材料各一份,电子版材料发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肖老师、刘老师;电话:0751-8120049;电子邮箱:sgxyyjsb@sgu.edu.cn。
五、有关说明
1.各类项目资助标准暂定如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2万元,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2万元,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2万元,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项目2万元,研究生学术论坛和研究生暑期学校视情况给予相应经费支持。
2. 各项目申报者可参考上述资助标准进行预算,具体下达经费以评审及学校经费下达情况为准,项目一旦认定立项,请项目负责人根据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2.各类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3.各类项目申请书
附件4.申报认定2025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汇总表
科学技术部(研究生部)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