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生学院、在籍研究生: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三助一辅”资助管理工作,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在教学、科研和管理方面的实践能力,按照《韶关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韶院〔2024〕73 号)要求,现将2025-2026学年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招聘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聘对象
学校在籍全日制研究生。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具备一定的工作时间(以不影响正常学业为前提);
(五)责任心强,工作能力突出,具备申请岗位所需的上岗条件;
(六)需征得导师同意。
三、招聘程序
2025-2026学年核定岗位详见《2025-2026学年研究生“三助一辅”用工单位岗位需求汇总表》(附件1)。各招生学院根据已核定的岗位总数组织研究生自愿申请。
(一)研究生申请
有意愿的研究生根据岗位需求,填写《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附件2),经导师签名同意、所在培养学院推荐,于11月14日17:00前提交申请表至研究生部(崇德楼517),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部邮箱。
(二)招聘考核
研究生部组织用工单位对符合岗位条件的研究生进行面试考核、遴选,并填写《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拟录用名单汇总表》(附件3),盖章扫描版于11月19日17:00前报研究生部,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部邮箱。
(三)聘用名单公示
拟聘用名单经研究生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
(四)岗前培训
各用工单位按照岗位需求,安排有经验的老师对聘用研究生进行岗前培训,确保研究生适应工作岗位。
(五)正式上岗
用工起始时间从公示时间结束算起。“三助一辅”岗位聘期为一学年,每位研究生在同一聘期内只能获聘一个岗位(助研除外),具体办公地点由用工单位自行确定。
(六)管理考核
助教、助管、辅导员助理由用工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主要采取个人考评与单位考核相结合的双向考核制度。研究生聘期结束前填写工作考评表,对所从事的工作进行自评,对承担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将自评材料报送用工单位。用工单位根据聘用规定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对聘用研究生做出工作评价。
四、有关要求
(一)各用工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
(二)“三助一辅”岗位原则上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研究生参加“三助一辅”工作应坚持学有余力、双向选择。
(三)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岗位具体工作时间视岗位而定,原则上每个岗位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工作量满40个小时的,津贴按月计发(每年按10个月计算),工作量不足40小时的,津贴按小时计发,具体发放金额参照韶院〔2024〕73号文件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等不安排“三助一辅”用工,不核算工时、不发放酬金。
(四)各用工单位于次月5日前将上一个月《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发放表》(附件4)盖章纸质版、可编辑电子版、盖章扫描电子版一并报送研究生部。同时,各用工单位组织用工人员签到,填写《“三助一辅”签到表》(附件5)作为津贴发放依据,签到表原件无需上交,由用工单位留存备查。各用工单位务必严格按照签到表的实际考勤情况上报津贴材料。
五、材料报送
本通知涉及的材料递交,纸质版交至崇德楼517室,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部邮箱sgxyyjsb@sgu.edu.cn。
联系人:肖老师,刘老师,8120049。
附件:
1.2025-2026学年研究生“三助一辅”用工单位岗位需求汇总表
2.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
3.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拟录用名单汇总表
4.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发放表
5.研究生“三助一辅”签到表
韶关学院研究生部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