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全体师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及《关于坚决抵制和清理社会考研辅导机构进入高校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通知》(粤教考函〔2012〕11号)等文件精神,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净化校园教育教学环境,杜绝违规考研辅导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
二、全体教职工不得参与社会上组织的各种考研辅导活动和编写考研辅导书籍或资料,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的各种考研辅导活动;
三、自命题科目相关命题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禁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考研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
三、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
四、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
五、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
请各单位向全体教职工和学生传达本通知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明确纪律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引导师生自觉抵制违规考研辅导行为。一旦发现违规现象,要立即予以纠正,并将相关情况报研究生部。
监督联系部门:韶关学院研究生部
监督电话:0751-8120049
附件1:《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
附件2:《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
研究生部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