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我校2026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0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限项名额

2026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共六类:

1.研究生学术论坛,我校可报3项;

2.研究生暑期学校,我校可报2项;

3.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我校可报3项;

4.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项目,我校可报3项;

5.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我校可报3项;

6.研究生联合培养创新基地,我校可报2项。

我校限额推荐申报共计16项,根据各培养单位申报的实际情况,在总限额内各类项目在不同项目间可作适当调整,按要求最多调整不超过4项。

二、申报范围

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建设内容应紧紧围绕我校农业、机械两个学位点硕士研究生的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实践、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来开展。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农业、机械两个学位点的专任教师、研究生导师、任课教师、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人员等,所有申报项目需归属到两个学位点,经各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部。

、基本要求

1.每个项目设1个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同年度申报项目不得超过1项;已有在研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该3类项目;相同项目已获得国家级相关项目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

2.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创新计划项目:近3年主持省创新计划项目无故不参加项目验收的或验收结果为“不合格”;近3年发生教学事故,或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存在问题;近3年发生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或学术失范行为。

3.项目成员组成合理、规模适度,一般不超过10人(含项目负责人)。

4.申报项目须紧扣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内涵建设重点,聚焦数智化教学改革、专业学位实践能力培养、跨学科融合育人、科产教协同创新等方向,优先支持服务广东产业发展需求、填补本校研究生教育短板、具有示范辐射效应的项目,杜绝低水平重复申报。

5.申报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明确具体成果形式、成果落地路径、示范推广计划。重点课程建设项目需明确资源开放平台、校内及跨校推广方案;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需明确案例教学应用学科、共享范围;改革研究项目需明确成果向本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转化的具体措施,项目成果情况将作为专家评审的核心指标之一。

6.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可参考以下指南设计题目:

(1)“专业学位研究生专项制改革项目”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机制和推广研究;(2)研究生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模式与机制研究;(3)研究生科教融汇协同育人模式与机制研究;(4)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建设及运行模式研究;(5)研究生招生策略与生源质量研究;(6)研究生全链条培养及质量保障体系研究;(7)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体系研究;(8)研究生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研究;(9)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等等。

7.各类项目申报的其他具体要求与申报条件详见附件《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粤学位函〔2026〕4号)。

、申报方式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本次申报工作先由各培养单位组织遴选、择优推荐,研究生部组织专家评审,推荐项目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送省学位办组织审核认定。

、工作安排

(一)认真组织

有关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强对各类项目的审核,特别是对涉外的学术交流活动要履行必要程序,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严格遵守学术规范,严禁利用AI工具大篇幅生成项目研究内容。

(二)材料要求

请各有关二级学院5月6日前将如下材料报送崇德楼516研究生部办公室。

1.《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各类项目申请书》(附件1-5,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2.《申报认定2026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6,提交单位盖章纸质材料一份、WPS文档兼容格式和盖章扫描PDF格式材料各一份;电子版材料发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邝老师、刘老师;电话:0751-8120049;电子邮箱:sgxyyjsb@sgu.edu.cn。

五、有关说明

1.各类项目资助标准暂定如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2万元,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2万元,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2万元,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项目2万元,研究生学术论坛和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4万~5万元。

2.各项目申报者可参考上述资助标准进行预算,具体资助经费最终以学校下达通知为准。项目一旦认定立项,请项目负责人根据《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粤学位函〔2026〕4号,附件7)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附件1-5:《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各类项目申请书》

附件6:《申报认定2026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汇总表》

附件7:《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8:《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部

2026年4月3日

  • 附件【附件1-8.rar】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