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推动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根据《韶关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聘用与考核暂行办法》(韶学院〔2022〕114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文件精神,现启动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把质量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对申请教师师德师风的审核,实行违反师德师风和学术不端等行为“一票否决”制。各培养单位应综合师德师风、学术水平、育人能力、指导经验、培养条件和社会贡献等方面选聘研究生导师。
二、遴选要求
(一)遴选范围及对象:机械、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点相关领域(方向)专业教师。
(二)业绩统计时间:统计近5年取得的主要业绩成果,账上科研项目经费统计时间可截止至材料提交日。
(三)基本条件:按照《办法》“第三章 导师基本条件”执行(详见附件1,鼓励各学位点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分类制定不低于附件1标准的导师资格遴选实施细则)。
(四)本批导师遴选由农业、机械两个学位点的牵头学院(生物与农业学院、智能工程学院)统筹负责。申请人应按照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相关专业领域(方向),向招生学院(生物与农业学院、食品学院、智能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提出申请初审,初审通过后再报牵头学院二审。
三、遴选程序
(一)招生学院初审
申请人如实填写《韶关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审核表》(附件2)(以下简称“审核表”),对照申请条件附上相关证明或复印件,将材料提交至相应的招生学院,招生学院应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严格把关,并对申请人思想素质和师德师风进行审查,填写审查意见后,报送牵头学院审批。原则上申请人的研究方向应与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相关专业领域(方向)一致。
(二)牵头学院二审
牵头学院组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研究方向、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科研经费额度等导师任职资格条件进一步审核,并给出审核意见,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部。
各学位点牵头学院须在2026年4月28日前完成学位点内部公示,并于4月3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审核表(附件2)及《韶关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提交至崇德楼516研究生部办公室,电子版打包后发送至邮箱sgxyyjsb@sgu.edu.cn。相关佐证材料以科研系统提交的材料为准,无需另行提交。
(四)研究生部复核
研究生部负责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初定2026年拟聘导师名单,并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经公示5个工作日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联系人:研究生部 刘一艳老师、邝秀君老师,8120049。
附件:1.《韶关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聘用与考核暂行办法》(韶学院〔2022〕114号)
2.韶关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审核表
3.韶关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汇总表
韶关学院研究生部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