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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承办2023年韶关学院港澳台地区短期交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7    作者:刘爽娜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及文化交流合作,我校申报并获批2023年教育部有关港澳台地区短期交流项目9项。为推动二级学院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广大师生提供一个与港澳台师生共同交流、共同合作、共同进步的平台,各学院可根据自身专业特色和优势学科等实际情况,自主申报承办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交流项目简介

参阅《2023年韶关学院港澳台地区短期交流项目一览表》(附件1)。

二、活动经费

项目经费由上级相关部门下拨,承办单位按有关规定制定活动预算,经审核后执行。

三、承办单位职责

参阅《韶关学港澳台地区短期交流项目承办单位工作职责》(附件2)。

四、申请办法

请有意申报的单位于3月6日前填写《2023年韶关学院港澳台地区短期交流项目承办申报表》(附件3),将纸质版并盖单位公章交至我办(弘德楼40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lise5065@sgu.edu.cn。

联系人:吴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751-8120781

附件:1.2023年韶关学院港澳台地区短期交流项目一览表.doc

2.韶关学院港澳台地区短期交流项目承办单位工作职责.doc

3.2023年韶关学院港澳台地区短期交流项目承办申报表.doc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