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省重点实验室资源调配、建设资金投入和运行机制尽快建立,保证建设成效,特设置由校长牵头的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委员会,协调实验室的建设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校长
执行组长:分管副校长
副组长:其他副校长
成员:实验室主任、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资产设备管理部、总务后勤部、发展规划部、科学技术部等部门负责人
秘书:科学技术部学科与平台管理科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