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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30 来源:创新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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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创业型人才,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启动202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文件和通知精神,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推荐优秀学生团队申报2026年大创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赛事(以下简称“国创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提升大学生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组织形式

2026 年“大创项目”校级立项指标,结合各二级学院学生总人数、2024-2026 年各学院大创项目优秀结项数量、2025 年“国创赛”网报项目数量综合核定并分配。各二级单位按工作通知组织院内评审、限额择优推荐;创新创业学院负责项目资格审查,同步组织专家开展校级评审,最终确定各级别立项名单。

三、项目类别、类型与经费资助标准

(一)项目类别

大创项目按类别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根据省教育厅指标下达数量,本年度设立省级重点支持领域项目2项。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旨在鼓励引导大学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开展创新创业(附件7)。

(二)项目类型

大创项目分国家级、省级和校级三个级别,分别设有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和“赛创融合”国创赛冲金培育校级重点项目四个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 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论文)撰写、论文发表、成果交流(发表)等工作。创新训练项目内容包括自主性学习、实验方法的设计、组织设备与材料、实施实验、数据分析处理、撰写总结报告、成员分工等。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团队中每位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完成编制创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计划书和发表论文等工作。创业训练项目内容包括自主性学习、商业计划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方案、计划参加的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科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创业训练的成果,推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获得专利或相应知识产权的成果。创业实践项目强调促进学生与市场需求接轨,进行产品经营技能训练,锻炼学生面对复杂市场变化的能力和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技能。创业实践项目内容包括创新性产品或服务等内容的项目概述、商业计划书编制、市场分析、商业模式设计、融资计划、企业经营管理等。

4.“赛创融合”国创赛冲金培育校级重点项目:为推进我校高水平应用创业型大学建设,重点培育国创赛“冲金”双创项目,特设立“赛创融合”国创赛冲金培育校级项目。项目开展及结项验收标准参照创业实践项目管理。

国创赛“冲金”培育校级重点项目A档:参照国家级创业实践项目类型管理。申报要求:本年度申报节点前学生负责人已注册成立公司,学生负责人为第一发明人授权或受理专利3项及以上,项目曾获国创赛、“挑战杯”省级铜奖及以上荣誉至少1项。

国创赛“冲金”培育校级重点项目B档:参照省级创业实践项目类型管理。申报要求:本年度申报节点前学生团队已注册成立公司,学生负责人为第一发明人授权或受理专利2项及以上,项目曾获国创赛校级一等奖及以上荣誉至少1项优先。

入驻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项目、学生负责人为党员、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的项目优先考虑。

(三)经费资助标准

各级各类“大创项目”经费资助数额将根据当年学校下拨的大创项目财政预算进行调配,参考标准如下:

创新训练项目:校级0.1万元;省级0.5-0.7万元;国家级0.8-1.4万元。

创业训练项目:校级0.15万元;省级0.7-1万元;国家级1-2万元。

创业实践项目/“赛创融合”国创赛冲金培育校级重点项目:省级/B档2-5万元;国家级/A档4-10万元。

(最终资助金额以学校下拨经费后核准)

四、项目选题与结项要求

(一)项目选题

大创项目要求选题新颖,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且方案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选题一般来源于:1、教师科研课题的衍生学生科研项目;2、开放实验室或创新实践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3、从课程学习和学科竞赛中延伸出的研究项目;4、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5、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6、社会调查及其他有理论与实践价值的项目;7、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的项目有12个类别,具体详见《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韶院〔2024〕41号文)。

(二)项目结项要求

1.校级项目成果要求项目负责人排名前2。

2.省级及以上项目成果要求项目负责人排名第1。

3. 学术论文参照学校有关科研论文管理规定认定,项目负责人(学生)署名排序需符合结项要求,且标注“国家级(或省级或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署名第一单位为韶关学院,相关项目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项目研究成果必须与所立项的项目相关。

4. 各级创业实践项目和省级及以上创业训练项目还须入驻校内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并注册成立个体工商户或企业。

五、申报要求及条件

(一)项目一般面向本科二、三年级学生申报,且每名学生在校间只能主持一项国家级或省级大创项目,同一学生作为多个项目负责人申报的,视为无效;项目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往年没有结题的项目主持人和成员不能进行新项目的申报。为了组成可延续的研究梯队,所有项目团队成员原则上应至少有1名一年级学生参与。各项目应充分评估项目任务和建设周期,尽量保障学生在毕业之前如期完成项目建设。

(二)项目应独立建设和研究,须有别于教师科研(子)项目,已以其它名义获得省级以上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纳入。团队应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及科研诚信要求,不得用已获省级及以上级别立项的相同、相近或雷同的题目或内容进行申报。

(三)“大创项目”需配备指导教师1-2名,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必须实施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双导师制,即1-2名校内指导老师和1名校外企业导师(提供企业在职证明)。

(四)每位指导老师指导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包括第二指导老师以及指导在研项目,含延期项目)。

(五)创新训练项目一般为1-2年,创业训练项目一般不超过2年,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不超过3年。

六、申报方式与评审流程

(一)二级单位组织师生根据通知及文件精神,组织申报项目类型为创新训练项目的申报团队,填写《附件1: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2: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由项目负责人于2026年5月11日前将以上电子版材料(命名为:项目负责人姓名+国家级/省级/校级+2026年大创项目申报材料)发给各学院大创项目工作联系人(具体由各二级学院另行通知)。

(二)创新创业学院组织行政教辅部门、全校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国创赛冲金培育校级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以上项目指标单列)。创业类项目(含校级命题揭榜、企业命题揭榜专项)立项申报,将对照立项指南(附件5),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予以优先。上述项目须于2026年5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附件1-2)交至创新创业学院,由指导老师所在部门签字盖章推荐。

创新创业学院汇总申报材料后,将结合指标限额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择优遴选项目参加全校立项评审。项目正式立项后,由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归口管理。同一项目严禁既在二级学院又在行政教辅部门申报,一经发现,取消项目当年立项资格。

(三)各二级单位接收申报材料后,须严格遵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既定申报名额(名额分配将在大创项目管理企业微信群公布),依据立项评分细则(附件4)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工作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相关评审材料留存备查,并对照项目指标级别、类型等要求,择优遴选拟立项项目。

各单位需在项目申报表中规范填写二级单位评审意见,同步填报汇总表(附件3)。请于2026年5月14日17:00前,将项目申报表、诚信承诺书、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115室郑老师;电子版材料统一打包(文件夹命名:XX学院+2026年大创项目申报材料),通过企业微信一并提交。请各二级单位严格遵照时间节点报送材料,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四)创新创业学院收齐各二级学院的申报材料后,将参照评分细则(附件4),邀请专家开展集中评审与分类定级,评审全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所有拟立项、拟推荐项目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校级立项结果;国家级、省级推荐项目按要求统一报送至省教育厅。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学校层面大创项目评审实行逐级遴选机制,未通过自主申报级别评审的项目,自动纳入下一级别遴选范围。二级学院可结合本单位申报实际,确定院级遴选办法。未自主申报国家级、省级项目,或申报表“预期成果”栏未填报论文、专利及同等层次成果的项目,不得参与国家级、省级项目评审。

(二)拟推荐校级立项项目须严格通过形式审查,凡存在不符合申报要求情形的,一律予以取消立项资格;包括:指导教师超项、重复立项以及存在一票否决事项(创业训练、创业实践类项目未配备企业导师;未明确预期成果;未填写指导教师意见等)。

(三)所有项目经费参照《韶关学院科研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办法》(韶学院〔2025〕55号)管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创新创业学院 郑老师。

联系电话:0751-8123952。

工作邮箱:sgxycxcyxy@sgu.edu.cn

联系地址:明德区育德楼(创新创业大楼)115室。

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