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二级学院、教学点: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粤教高〔2015〕12号)、《韶关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管理规定》(韶学院〔2024〕5号)文件精神,我校按规定程序开展了2026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转专业工作。经研究,拟同意张小金等3名学生转专业,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对张小金等3名转专业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实名向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管理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7日。
受理地址:韶关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管理科
联系电话:0751-8617565
附件:2026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转专业人员名单
韶关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