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社会上有个别机构或个人非法以代主办高校收费的名义向学生收取学费,为规范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费收取工作,避免学生遭受损失,特作如下声明:
一、我校所有学生(含新录取学生)学费的缴纳均必须由学生本人通过“韶关学院校园统一支付平台”自助缴费,(缴费问题咨询0751-8120239),切勿轻易通过其他渠道或方式缴纳学费。网上自助缴费流程及标准详见韶关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发布的通知指引,学费按学年收取。
二、学费标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07〕186号)文件规定执行,除此之外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三、我校未授权任何单位(教学点)及个人代收学费,学生切勿相信任何代收费行为,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韶关学院财务部核实。如学生遇到以我校名义乱收费的行为,请拨打继续教育学院电话进行举报(联系电话0751-8614242),避免受骗。
韶关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