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厅〔2017〕3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和《关于做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教办〔2010〕12号)等有关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结合学校信息公开实际情况编制本报告。全文内容包括工作概述、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公开评议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报告中统计数据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3-2024学年度,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严格执行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按照教育部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的总体安排,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健全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部署
1.健全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学校设有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承担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工作,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任组长,其余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党政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党政办公室,是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的日常工作机构。全校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行政主要领导主持,纪检、监察、工会等部门协调监督,各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员工积极参与,有关单位通力协作”的良好工作格局,保证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并取得良好的工作成效。
2.加强学校信息公开整体部署。根据《韶关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韶关学院信息公开指南》和具体工作方案,逐一细化工作要点,明确牵头部门、任务目标和工作举措,指导监督相关部门、二级学院推进落实。
(二)实施依法治校,切实保障师生各项权利
学校把信息公开作为依法治校的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完善学校内部治理体系。2023-2024学年度出台、修订各类党政管理制度46项(详见附件),涉及学校管理体制、依法治校、教学、科研、人事、资产、财务、学生工作等方面,并全部以文件形式在学校MIS系统和公文流转平台主动公开,供师生员工查询。学校规范性文件在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各单位和教职员工意见,并在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相关制度条款中,明确要求公开相关事项,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力地推进依法治校和依法办学,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和谐、健康发展。
(三)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信息公开安全审查
1.根据《韶关学院新闻网宣传管理办法》,坚持依法依规做好校园网信息的发布与管理工作,落实多部门协同的校园网络安全机制,及时做好数据备份、病毒预防预告及处理工作,着力打造安全文明、资讯共享的校园网信息平台,扎实推进学校信息公开网络化进程。
2.在充分公开信息的同时,注重对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加强教职员工保密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并通过图片展览、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教职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 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及《韶关学院网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学校各相关部门设立保密审查员,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树牢保密思想防线,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保证师生员工享有知情权,又不损害学校的利益。
(四)全面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实现信息公开的常态化
各类信息公开主要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1.学校门户网站(http://www.sgu.edu.cn)、信息公开网(http://www.sgu.edu.cn/xxgkw/#)、OA办公系统以及各部门、二级学院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
2.校报、学校文件、各类工作手册、工作简报等纸质资料;
3.校内广播、电子显示屏等;
4.党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学术委员会会议、学位委员会会议、教代会、学代会等会议纪要、决议等形式。
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对应该公开且能促进学校发展的事项全部公开,基本实现了学校信息公开的常态化。另外,学校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设立新闻发言人,由学校宣传部部长担任,对外部要求获得的信息进行统一回应。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充分利用学校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新媒体进行积极回应,确保学校信息及时公开,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为达到通过信息公开推动学校发展的目的,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九个公开”和“六个一”保障制度:一是坚持“九方面公开”,即招生、财务、收费、奖惩、住房、人才招聘、工程项目、职称评审、重大决策等9方面工作的相关制度、程序、结果一律公开,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监督。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对2023全校决算和2024年预算公开至科目一级,并对“三公”经费等8张表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公开,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二是“六个一”保障制度,即制定一个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确定一个信息公开目录,设置一个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一个意见箱,设立一个举报电话,确定各单位主要领导为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
二、学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和《韶关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韶关学院信息公开指南》等文件精神,及时调整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增加公开项目。坚持“清单内积极主动公开、清单外申请依法公开、涉密信息绝不公开”的信息公开原则,较好地完成了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信息概况
根据对各牵头公开单位公开的信息进行梳理和统计,我校2023-2024学年度主动公开的信息为2490条。
其中:学校党政文件46条,校长办公会议纪要19条,党委会议纪要26条,占6.1%;新闻信息1411条,通知公告796条,占87.24%;招标公告与结果192条,占7.7%。
校园网发布信息1961条,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18条,官方抖音号发布信息74条,官微视频号发布信息77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31条,官方南方号发布信息41条,官方学习强国发布信息473条(含同学汇),《韶关学院报》出版10期。
按程序接收和办理校长信箱以及网络平台来信共290件,来信咨询、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并加以解决,目前已全部办结。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结合学校发展实际,在校园网首页设置了信息公开专栏,对学校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等50项内容进行了集中公开,并提供各事项的链接,方便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查询与监督。同时,对涉及这些事项的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和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及社会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明确信息公开的牵头单位,要求其在本单位网站对相关信息进行详细公开。
一是党政办公室牵头公开学校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
详情参见:
1.韶关学院简介http://www.sgu.edu.cn/sygk/xxjj.htm
2.教务部http://www.sgu.edu.cn/jsfzzx/
3.发展规划部http://www.sgu.edu.cn/fzghb/
4.工会http://www.sgu.edu.cn/fzghb/
二是由学生工作部牵头公开招生考试信息和学生管理服务信息。主要包括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奖励与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等。
详情参见:学生工作部http://www.sgu.edu.cn/fzghb/
三是由财务部牵头公开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主要包括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等。
详情参见:
1.财务部http://www.sgu.edu.cn/cwb/
2.资产设备管理部http://www.sgu.edu.cn/zcsbc/
3.物资招标采购中心http://www.sgu.edu.cn/wzzbcgzx/
4.图书馆(档案馆)http://www.sgu.edu.cn/tsg/
四是由人力资源部牵头公开人事师资信息。主要包括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等。
详情参见:
1.组织统战部http://www.sgu.edu.cn/tzb/
2.人力资源部http://www.sgu.edu.cn/rlzyb/
3.纪检监察室http://www.sgu.edu.cn/jjjcs/
4.对外交流合作部http://www.sgu.edu.cn/dwjlhzb/
五是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牵头公开教学质量信息。主要包括学风建设信息,学籍管理办法,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讲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授予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等。
详情参见: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http://www.sgu.edu.cn/jxzljcypgzx/
六是学生工作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牵头发布促进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毕业生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等信息。
详情参见: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http://job.sgu.edu.cn/
七是科学技术部牵头公开学术规范制度、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等信息。
详情参见:科学技术部http://www.sgu.edu.cn/kxjsb/
八是对外交流合作部牵头公开对外合作与交流信息。主要包括中外合作办学情况、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等。
详情参见:
对外交流合作部http://www.sgu.edu.cn/dwjlhzb/
九是宣传部牵头公开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以及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等信息。
详情参见:
1.宣传部http://www.sgu.edu.cn/xww/
2.保卫部http://www.sgu.edu.cn/bwb/
3.总务后勤部http://www.sgu.edu.cn/zwhqb/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决策公开方面
2023-2024学年,我校召开党委会会议26次,校长办公会议19次。会议严格执行学校党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议题涉及校内体制机制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干部任免、人才计划、教育教学、招生就业、财务预决算、内部审计、基础建设、教师培养、科学研究等事关学校发展、改革和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每次会议讨论的议题和决议均以纪要、通知、通报及文件等形式,在学校公文流转平台上公开。
2.财务公开方面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管理规定,通过信息公开专栏、收费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举报电话等,深入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通过校园网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了学校2023年收支决算表、2024年收支预算表。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和学校有关采购招标管理规定,规范执行采购招标工作程序,认真把好大宗仪器设备、服务、工程等采购招标关,做到公开透明、阳光采购,凡符合采购招标限额规定的项目,一律依法依规开展采购招标,并根据标的大小和采购性质采取政府集中采购、委托代理机构采购和校内招标采购等形式,有效规范了学校采购招标工作并使之更加透明、公开、公正。
3.招生“阳光工程”方面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的文件精神和“六公开、六不准”的政策,认真贯彻实施招生工作的“阳光工程”,在招生录取工作过程中设立招生录取工作信访办公室,负责接待、处理考生对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开通招生录取期间咨询电话,并在招生信息网、校园网信息公开专栏上主动公开。招生信息网、校园网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韶关学院2024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韶关学院2024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设置专业录取结果信息公告及考生录取结果查询功能等。今年学校面向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港澳台地区招生,录取8733人,本科8393人(省内6566人,省外1074人,港澳台地区53人,专升本700人),专科340人。其中,广东省本科批次普通类(历史)录取1133人,最高分536分,最低分493分,最低排位43701;本科批次普通类(物理)录取4158人,最高分560分,最低分488分,最低排位168364;专科批次普通类(物理)最高分530分,最低投档分为476分,最低排位180341;体育艺术类录取956人。以上信息均通过招生信息网、校园网、信息公开专栏公开。
4.学生权益方面
学校高度重视涉及学生权益事项的公开工作,要求相关工作部门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公开信息,让学生在充分了解相关信息的条件下切实保障自身利益。财务部对学生收费信息及变更事项及时公开。学生工作部对学生管理制度、奖助学金、学生贷款等信息按照程序及时公开,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教务部对新生学籍严格审查,对转学、转专业等信息全部公示,对学生处分、留级等进行当面告知,并出台学生申诉处理办法。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定期发布教学质量年度报告,让学生对自身专业发展有明确的了解。学生工作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及时发布就业和创业信息。通过校内各部门、二级学院扎实有效的工作,国家和上级部门保护学生权益的各项政策切实落到实处,学生权益也得到了实实在在的维护。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2024学年,学校未收到师生和社会公众的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情况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按相关规定不予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3-2024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取任何费用,无减免费用情况。
五、信息公开评议情况
学校通过多渠道、多种方式构建了覆盖面较宽的信息服务网络,及时、有效地向全校师生员工主动公开信息,保障了学校师生员工对学校的知情权。2023-2024学年,学校未接到和发现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和投诉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程。2023-2024学年,我校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信息公开协同机制不够完善;二是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水平不够均衡、数量有待增补,三是信息公开工作调研力度有待加强。
下一步学校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持续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协同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优化信息发布机制、工作联动机制等,引导各部门、二级学院进一步加强配合联动,协同推动信息公开更加全面、准确、立体地体现学校发展成果。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和技能培训,重点明确工作规范、流程安排及具体要求,进一步提升各部门、二级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规范意识和保密意识。
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工作调研力度。通过“走出去”等方法,积极学习借鉴有关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做法;通过“沉下去”等方法,及时了解校内各部门、二级学院对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与建议。以调研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方法,深化校务公开,促进依法治校,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今后,我校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全校师生及社会各界的知情权。
附件:韶关学院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制定(修订)的制度
报告公开网址:http://www.sgu.edu.cn/xxgkw/
附件
韶关学院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制定(修订)的制度
1.《韶关学院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实施办法(试行)》(韶院党〔2023〕33号)
2.《韶关学院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实施办法》(韶院党〔2023〕37号)
3.《中共韶关学院委员会党校工作规定》(韶院党〔2024〕1号)
4.《韶关学院落实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韶院党〔2024〕10号)
5.《韶关学院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办法》(韶院党〔2024〕19号)
6.《韶关学院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韶院审〔2023〕4号)
7.《韶关学院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韶院继教〔2023〕5号)
8.《韶关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韶院资产〔2023〕7号)
9.《韶关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韶院资产〔2023〕8号)
10.《韶关学院水电管理办法》(韶院后勤〔2023〕8号)
11.《韶关学院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韶院财〔2023〕10号)
12.《韶关学院预算管理实施办法》(韶院财〔2023〕11号)13.《韶关学院票据管理办法》(韶院财〔2023〕13号)
14.《韶关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韶院学〔2023〕16号)
15.《韶关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韶院教〔2023〕29号)
16.《韶关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韶院教〔2023〕45号)
17.《韶关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韶院人〔2023〕48号)
18.《韶关市韶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考核管理办法》(韶院〔2023〕66号)
19.《韶关学院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韶院〔2023〕71号)
20.《〈韶关学院学报〉编辑委员会章程》(韶院〔2023〕80号)
21.《韶关学院二级学院教学状态评估方案》(韶院〔2023〕86号)
22.《韶关学院困难教职工帮扶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韶院〔2023〕88号)
23.《韶关学院科研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办法(试行)》(韶院〔2023〕91号)
24.《承办校外资金资助体育竞赛技术官员劳务费发放标准(试行)》(韶院〔2023〕92号)
25.《韶关学院知识产权管理办法》(韶院〔2023〕96号)
26.《韶关学院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定》(韶院〔2023〕99号)
27.《韶关学院科技伦理委员会章程(试行)》(韶院〔2024〕1号)
28.《韶关学院关于修订2024年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韶院教〔2024〕9号)
29.《韶关学院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韶院学〔2024〕9号)
30.《韶关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补充规定》(韶院学〔2024〕10号)
31.《韶关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管理办法补充规定》(韶院人〔2024〕13号)
32.《韶关学院档案查阅利用办法》(韶院〔2024〕13号)
33.《韶关学院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韶院教〔2024〕13号)
34.《韶关学院应届本科生考研工作管理办法》(韶院教〔2024〕15号)
35.《韶关学院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韶院教〔2024〕22号)
36.《韶关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韶院〔2024〕22号)
37.《韶关学院部门立卷管理制度(暂行)》(韶院〔2024〕23号)
38.《韶关学院部门立卷管理制度(暂行)》(韶院〔2024〕23号)
39.《韶关学院关于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的指导性意见(试行)》(韶院教〔2024〕24号)
40.《韶关学院本科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试行)》(韶院教〔2024〕26号)
41.《韶关学院微学分管理办法(试行)》(韶院教〔2024〕27号)
42.《韶关学院科研平台(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韶院〔2024〕28号)
43.《韶关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议事规则》(韶院〔2024〕35号)
44.《韶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韶院〔2024〕41号)
45.《韶关学院教育教学质量文化建设指导意见》(韶院〔2024〕46号)
46.《韶关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管理办法(修订稿)》(韶院〔2024〕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