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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校长廖益再次被聘为国家督学

时间:2024-05-30   来源:--招生网站    阅读:

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聘任第十一届国家督学的通知》,我校校长廖益被聘为国家督学。这是廖益第3次被聘为国家督学。

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国家督学的职责是:参与教育督导政策文件的研究制定。带队参加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各项教育督导工作,并具体组织协调国家督导检査组开展工作。负责研究起草国家督导检查组督导检查情况反馈报告。针对国家教育督导重大政策、重要工作举措以及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撰写文章、接受媒体访谈等形式进行回应,主动做好社会舆论引导工作。完成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据悉,廖益于2006年、2011年被广东省人民政府聘为第九届、第十届省督学,2015年、2019年被聘为第十一届、第十二届省督学顾问。2012年被国务院督导委员会聘为第九届国家督学(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成立后的第一届),2016年被聘为第十届国家督学,2020年被聘为第十一届国家督学。

廖益2012年担任国家督学以来,注重岗位职责与社会责任相结合,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政策咨询与社会服务相结合,认真履职尽责,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办的要求和安排,先后赴江苏、河南、福建、江西、安徽、湖南、宁夏、内蒙等省份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验收、国家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责任评价实地核查、国家专项督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问题督察等工作。廖益2006年至今担任广东省人民政府督学、省政府督学顾问。按照广东省政府教育督导办的安排,先后带队开展省对深圳市政府履行教育责任核查,对广东省2/3的地市开展教育强市、教育现代化等工作开展督导和评估检查,为我省和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与应有贡献。

(转自校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