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及《韶关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有关要求,经考生报名及提交资料、我校审核,韶关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考资格审核结果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韶关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751-8120066
电子邮箱:8120066@sgu.edu.cn。
通讯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88号韶关学院思源区学思楼209室
附件:韶关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考资格审核结果
温馨提醒:
一、法学专业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韶关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相关要求认真备考,并于2023年7月10日在各自提供的邮箱下载准考证,于2023年7月15日依时参加考试;
二、英语(师范)、会计学专业审核通过的考生,经公示、报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后直接录取。
韶关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
2023年7月5日
韶关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核结果公示附件2023-7-5.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