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学院教师教育实践教学工作管理办法》(韶学院〔2020〕162号文)的精神,教师教育实践教学管理中心组织开展了2021-2022学年度教育实习校级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生的评选工作。经过二级学院推荐、教师教育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审核、教师教育实践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形成了本学年度教育实习校级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生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教师教育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事实、线索要具体。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不提供具体事实的电话和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2年5月25日-2022年5月31日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和电话:
教师教育实践教学管理中心8121498
庄老师13826362887/86043
附件:2021-2022学年度韶关学院教育实习优秀指导教师、校级优秀实习生名单.doc
教师教育实践教学管理中心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