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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校史档案资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8    作者:档案馆     来源:     点击:

为回顾办学历史,展示办学成就,总结办学经验,经学校研究,决定向各单位,广大师生、校友和离退休教职工长期性征集各时期从事招生、教学、科研、管理等项活动中形成的实物、图片、文献等不同形式、不同载体的各类档案资料,具体征集事项如下:

一、征集内容

征集范围及主要内容:

(一)各发展时期,学校领导、学者的各类文件、文献、实物和声像材料。包括任命、聘用、奖励等文件材料;撰写或编著的文章和出版物、工作笔记、日记、手稿、信函等;使用过的具有纪念意义的实物;个人的照片、录音、录像。

(二)中央、省部级领导、国内外知名人士等重要嘉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演讲时形成的各类文件、文献、实物和声像材料。包括邀请函、会议记录、讲话稿、题词,以及刊有相关报道的出版物和照片、录音、录像等。

(三)反映学校各发展时期师生员工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具有历史价值、时代特征或纪念意义的各类文献、实物和声像材料。包括各类出版物、印刷品、论文和著作的手稿、教案、日记、备课记录、课本、讲义、读书学习笔记、作业、实验记录、考试试卷、毕业论文等;各类证件、证书和票据,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团员证、学生证、借书证、毕业证、饭票、游泳证、录取通知书等;各类照片、录音、录像,如毕业合影、纪念册、同学名录、师生间赠言等。

(四)学校师生、校友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等)形成的各类文件、文献、实物和声像材料。

(五)反映学校师生员工和校友对国家、社会做出重要贡献或产生重大影响的各类文件、文献、实物和声像材料。

(六)学校师生员工和校友创作的有收藏价值的书法、字画、工艺品等艺术作品。

(七)各个时期学校科研、教学及管理等方面重要成果的各类文件、文献、实物和声像材料。

(八)各个时期学校与国内外机构、大学交流合作的各类文件、文献、实物和声像材料等。

(九)各个时期学校学生组织、社团活动所产生的各类文件、文献、实物和声像材料等。

(十)学校早期用于教学、科研、实验等方面有代表性的教具、仪器设备、模型等实物,以及照片、录音、录像等。

(十一)反映学校各个时期校园风貌的照片、音像、匾额和带有校名印记的物品,如校徽、印章等。

(十二)掌故、校园逸趣、学生生活以及学校发展历程中的重要人物、重大事件的回忆材料。

(十三)其它未列及,但具有档案价值的文字材料、声像材料和实物等。

二、征集方式

(一)单位捐赠请填写《声像资料登记表》(附件1)、《荣誉成果资料登记表》(附件2)、《题词、字画、各类赠品资料登记表》(附件3),并将相关登记表发送到档案馆邮箱。

(二)个人捐赠请填写《个人校史资料捐赠登记表》(附件4),并将相关登记表发送到档案馆邮箱。

(三)档案馆人员对登记表中的档案资料进行辨别,对符合征集条件的,由档案馆与有关单位或个人联系,并上门进行翻拍、扫描、收集。

(四)其他不便按上述方式收集的,可致电档案馆,由档案馆人员上门收集。

三、捐赠者权益

(一)档案馆将对征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号,统一造册,永久保存。对征集到的史料进行展览时,经捐赠者同意,均注明捐赠者的姓名。对个人赠送档案馆保存的珍贵档案,将由学校发给捐赠证书和纪念品。

(二)档案馆将按照档案保护技术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科学管理,确保征集的档案安全。

(三)向档案馆移交、捐赠、寄存名人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其档案中不宜公开利用的内容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档案馆必须按要求进行保密或限制利用范围。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为第一阶段。之后常年接受捐赠。

五、联系方式

捐赠者可采取邮寄、快递、直接交送、发送邮箱等方式捐赠,或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络我们协商捐赠方式。

办公电话:8120026

联系人:蔡焰 手机:13640160002 短号:680345

杨伟龙 手机:13500209927 短号:669927

邮箱:sgxydag@sgu.edu.cn

六、附件:

1、声像资料登记表(样式).doc

2、荣誉成果资料登记表(样式).doc

3、题词、字画、各类赠品资料登记表(样式).doc

4、个人校史资料捐赠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