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移交档案馆的档案,必须认真清点鉴定,做到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无误,并进行必要的除尘、消毒、杀虫处理。认真做好加工整理和科学分类、编目、登记及统计工作。
二、认真做好“十一防”工作,库内档案架(柜)要放置防虫药物,并定期更换。对已破损、虫蛀、霉烂和字迹褪色的档案,应及时修复或复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最大限度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对贵重的档案材料,要专柜及上锁保管。
三、库房为安全保密重地,库房及箱柜钥匙固定专人保管。未经许可,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应安装必要的防盗监控设备。
四、进入库房时,须换穿拖鞋或穿戴防尘鞋套。
五、档案库房应安装空调机、去湿机,配置吸尘器、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检查、更换;窗户应装上防光阻燃窗帘。
六、档案库房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具有腐蚀性化学物品及其它杂物,禁止吸烟,严防火灾。
七、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闭好电脑,切断所有电源,关闭办公室和库房内的门窗。发现安全隐患要第一时间向馆长汇报,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和最大限度减轻安全事故带来的损失。
八、按时观察库内温湿度并认真做好记录。根据库房温湿度标准要求,温度应控制在14-24℃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之间。
九、档案库房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月进行一次卫生大清洁行动。库房内严禁吃零食,不得随意吐痰、丢纸屑等。
十、节假日前后要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档案的安全,注重细节,狠抓落实,不断完善档案库房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韶关学院图书馆(档案馆)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