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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定位

本专业培养立足粤北、服务广东、面向全国、融入新时代;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我国高校音乐改革与发展;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音乐表演人才的职业道德及科学的健康理念;具备音乐表演(演唱、演奏)方面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方法及其相关实践活动能力,同时具备音乐学科基本理论素养。能在专业文艺表演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文化馆从事音乐表演或音乐活动策划,并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及专业自主发展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立足于综合大学,为适应社会的发展和需要,培养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注重对学生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坚持走专业学习与艺术实践紧密结合的办学思路,培养具备音乐表演(演唱、演奏)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专业文艺表演团体、文化馆站、中小学从事音乐表演、教学的应用型人才,强化专业基础,突出专业方向,采取必修选修的方式方向进行人才分类培养,培养具备一定音乐表演才能和较高专业素养的应用型人才。

预期毕业5年达成的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 1:崇德乐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强烈的爱国情怀、高尚 的道德修养,热爱音乐表演及文化传承事业,以乐为媒,讴歌党、讴歌祖国、讴 歌人民、讴歌英雄。

培养目标 2:博学善艺。具有过硬的音乐表演能力和文化传承能力,拥有良 好的人文学科综合素养,掌握系统的音乐专业知识、扎实的专业技能和广博的专业素养。

培养目标 3:知行合一。具有整合专业知识、技能、素养的能力,拥有扎实 的个人表演、合作表演及协同作业的能力,自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精神标识。

培养目标 4:慎思笃行。具有适应新时代需求的专业发展意识,育人育己,拥有务实的终身学习能力、自我反思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改革创新能力

培养规格

(一)学制与学位: 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弹性修业年限为三至八年。达到毕业要求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二)毕业学分要求: 毕业标准最低总学分为 146学分,其中必修课学分 116学分,选修课学分 30学分。

四、毕业要求:

毕业要求 1:道德规范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形成对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能够在工作和学习中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依法执业意识。

1.1[理想信念]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够自觉践行和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 个自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形成积极向上的价值观。

1.2[职业操守] 具有高尚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意识,遵守演员及国民教育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熟悉就业领域法律法规,具有依法执业意识,能做到依法履行应尽义务,自觉维护国家、单位、个人和相关方合法权益

2毕业要求 2:职业情怀

具有家国情怀,热爱党的文艺事业。认同音乐表演与文化传承的意义和专业性,具有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具有一定的人文底蕴和审美 修养、健康的体魄、认可劳动的价值。

2.1[职业认同]具有文艺报国情怀和正确的职业观,热爱文化艺术事业,认同音乐表演及文化传承工作的意义和专业性,自觉加强自身修养,爱岗敬业,诚实劳动,能够在工作实践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2[基本素质]具有一定的人文底蕴、审美修养,辩证的科学思维和严谨的科学精神,健康的体魄和积极向上的情感。

毕业要求 3:专业素养

掌握音乐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理解学科知识体系基本思想和方法,并能将其进行合理运用,能够描述学科发展前沿和应用前景。

3.1[学科基础]系统掌握音乐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理解学科知识体系基本思想和方法,并具有将其进行合理运用的能力,能够描述学科发展前沿和应用前景。

3.2[学科技能]具有满足于舞台表演及文化传承的专业技能并能够合理应用,培养良好健康的审美素养。

3.3[知识整合]整合音乐表演及文化传承所需要的基本知识、学科基础能力及拓展能力,并具有科学精神及一定的创新意识。

毕业要求 4:实践应用

了解音乐学科中个人表演、合作表演及协同作业的意义并掌握相关技能;音乐学科与其他学科的联系,形成科学的学科观,具有科学精神、思维方式及一定的创新意识。

4.1[个人表演]能够熟练地进行独奏、独唱,具备舞台表演能力并拥有一定的舞台实践经验。

4.2[合作表演]能够熟练地以合作的方式参与各类音乐表演活动,具备舞台表演能力、团体协作能力并拥有一定的舞台实践经验。

毕业要求 5:创新发展

具有一定的终身学习意识、专业发展意识、创新意识。关注音乐行业热点问题,了解文化艺术行业发展动态,能够适应时代发展需求,主动学习和规划自身职业生涯。初步掌握并初步运用批判性思维方法,学会分析和解决实际工作问题。

5.1[职业规划]了解音乐表演专业发展的核心内容、发展阶段与路径方法,形成专业发展意识,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把握音乐表演及文化传承行业前沿动态和发展趋势,能够制定专业学习和职业发展规划,能够在信息技术环境下开展自主学习。

5.2[反思创新]认识到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必要性,具有主动获取新知识、不断进行自我完善和推动专业发展的态度,以及自主学习的能力。初步形成科学的质疑态度和批判反思精神,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

毕业要求 6:沟通合作

理解学习共同体的作用,具有小组互助、合作学习体验和团队协作精神。掌握各种沟通方法和技巧,具备与业界同行、社会公众沟通的能力,并具备一定的国际视野,能够在跨文化背景下进行沟通和交流。

6.1[沟通交流]具备阅读理解、语言与文字表达、沟通交流、信息获取与处理等沟通交流基本技能,能够就专业问题与业内同行、社会公众进行有效交流,准确表达自己观点。能结合时政形势,在跨语言、跨文化背景下进行沟通交流。

6.2[团队协作]理解学习共同体和工作团队的内涵和作用,具有团队协作意识和精神,掌握团队协作技能,能在多学科背景下的团队中承担个人、团队成员、负责人等不同角色,团队协作和劳动实践中,与同伴共同学习成长。

五、课程体系

本专业课程体系采用“类别+模块”的形式进行设置,主要包括通识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等3大类别。

(一)通识课程: 包含思想政治、军事国防、语言技能、运动健康、创新创业、素质提升等模块的必修课与选修课。

(二)学科基础课程: 全部为必修课,基本乐理、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 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视唱练耳、声乐基础、钢琴基础、器乐基础、舞蹈基础、戏曲基础、专业技能主项、中国民族音乐、合唱·合唱指挥。

(三)专业课程:

1、必修课: 专业基础课程(如钢琴/声乐/器乐基础、合唱指挥、即兴伴奏、舞蹈基础、戏曲基础)、音乐基础理论(艺术概论、音乐美学、论文写作)、实践(教育见习、研习、实习、毕业论文/设计、艺术实践、专业采风)等模块。

2、选修课(分方向): 依据声乐、钢琴、器乐、三个专业方向,分别设置模块化的方向特色课程,如声乐表演、中外歌剧剧目排练、钢琴表演、正谱伴奏、钢琴合奏、器乐表演、室内乐合奏、舞台协同表演、作曲理论、艺术管理等。

3、实践教学环节: 包含课内实践(军事技能、实训实践、专业采风)、实习见习(教育见习、研习、实习)、论文(设计)、课外实践(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艺术实践)等。

六、专业办学历史 师资队伍 业绩

(一)办学历史

2016年3月与北京大学歌剧研究院合作办学,以联合创作韶关地方特色歌剧,打造具有国际水平的文化艺术精品为起点,以合作培养中国歌剧本科人才和研究生为核心,将专家共享、知识产权共享、人才培养、国家和地方文化艺术重大需求融为一体,实现北京大学歌剧的高智慧和韶关独特地方资源优势的深度融合。成功排演1部中国歌剧《青春之歌》以及1部西方歌剧《奥菲欧》,举办声乐歌剧大师课及讲座共5场,其中国家一级演员金曼讲座1场、万山红教授大师课1场、美籍专家教授大师课3场,获批省级相关课题1项,并多次成功开展歌剧教学汇报音乐会、红色歌剧专场音乐会。

韶关学院音乐学院与广州大家飞乐电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共同进行校企合作项目,并于2017年10月20日签订了合作协议。双方在互利互惠的原则下,共同合作创办韶关学院音乐学院流行音乐专业,双方均同意在建设过程中,利用各自的优势,承担相应的建设任务,协同培养流行音乐及影视专业人才。近年来,我院还邀请了国内外众多业内专家赴韶关学院音乐学院举行学术讲座多场。

(二)师资队伍

师资队伍是一个专业发展与壮大的最为重要的条件,是衡量一个专业、学科和教学水平、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因此,我们把师资队伍的建设放在一个十分显著的位置来抓,不断地采取引进人才和送出去培养人才等多渠道来提高师资队伍的水平。大力培训现有教师,加强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建设,音乐表演专业现有教师总数11人,讲师6人,博士生3人,硕士研究生8人,平均年龄趋于年轻化,是一支业务精湛、专业水品较高的年轻教师队伍。目前,音乐表演专业的师资队伍有了一定的发展,学术水平、教学水平和科研水平也有待进一步提高,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我们将不断引进人才,提高学历层次,争取师资队伍结构的合理,力争高职称、高学历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50%左右。

(三)教学业绩成果

1、2018年以来,音乐与舞蹈学院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申报教改项目34项,其中省级5项,校级29项;省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4项,其中国家级4项,省级4项,校级6项;师生参加各种比赛获得奖项21项,其中师生获得省级一等奖3项,省级二等奖6项,省级三等奖4项,获得校级一等奖4项,获得校级二等奖4项;申报校级课程思政项目3项。

2、2018年以来,音乐与舞蹈学院音乐表演系在参加国内省内专业大赛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2018年4月音乐与舞蹈学院交响管乐团参加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荣获专业组二等奖;2018年10月我院交响管乐团参加广东省第三届器乐大赛荣获专业组一等奖;2019年12月我院交响管乐团参加广东省首届校际管乐节荣获大学组金奖;2021年7月我院交响管乐团参加“中华杯”全国优秀管乐团队展演荣获大学组二等奖;2021年我院筝乐团参加广东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荣获三等奖;2021年12月我院交响管乐团参加广东省第三届校际管乐节荣获大学组金奖。

3、艺术实践方面,我院交响管乐团、歌剧中心,在省内举办各种类型的专业演出十余场,其中,2020、2021年参加广东省高雅艺术进校园演出活动,分别在广州韶关举办音乐会五场。我院交响管乐团与省内兄弟院校举办交流音乐会多场;受邀参加省内重要学术会议艺术展演多场;成功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双百”管乐音乐会全国第六十四场;歌剧中心邀请美国北卡罗来纳州格林斯伯勒大学教授排演歌剧专场音乐会多场;流行音乐专业邀请美国著名音乐剧导演菲利普·戈达瓦排演音乐剧2场。

(四)学生表现

音乐表演专业近三年学生人数为270人,分别在声乐歌剧专业、器乐专业、钢琴专业、流行专业中学习。由指导老师带领参加国内省内大赛多场,分别获得各类奖项,由指导老师带领参加学术讲座和会议多场,有指导老师指导创新创业项目2项,参加各类社会性实践演出活动多场,充分体现了我系专业的教学成果和学生所具备的舞台专业演出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七、教学条件

校内条件: 学院现有器乐实训室1983 m2、声乐实训室1755 m2、理论实训室700 m2、录音棚97 m2、服装室90 m2,实训室共计5000多m2。对每间实验室制定了具体的管理细则、使用和维护要求,目前所有设备完好,能保证正常教学的需要。学院的实训实习场地充足,与文化馆、企业、社区等签约实习基地,能满足学生实习的需要。(如下图)

校外实践基地: 与粤北地区及广东省内多所优质中小学、文化馆、少年宫、艺术团体等建立了稳定的教育实习实践基地和艺术实践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丰富的教育见习、实习和艺术展演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