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工作职责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务部简介 >> 工作职责 >> 正文



考试管理科工作职责
作者:教务部管理员  时间:2023-08-18  

考试管理科是组织校内各类考试,开展考试改革与实践的职能科室,以及作为学校考点承担的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组织与管理,主要职责有:

一、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考试工作的管理制度,制(修)订有关考试管理制度。

二、组织各教学单位开展课程考核、补考(缓考)等工作,以及考试监控管理。

三、负责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笔试,广东省专升本招生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的组织工作;组织英语专业四、八级考试,英语专业四级口语考试,商务英语四、八级考试,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日语专业四、八级考试,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等考试工作。协助财务处开展社会考试的报名及缴费等工作。

四、组织开展课程考核、考试改革与实践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建设完善满足国家教育考试考点要求的标准化考场。

六、开展试卷保密管理工作。

七、整理归档考试相关文件和资料。

八、完成学校及教务部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版权所有:韶关学院教务部    电话:0751-8121373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88号    邮编:51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