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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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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寒假期间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实习管理,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关于学生实习安全的工作要求,确保2026年寒假期间我校学生实习活动顺利进行,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各方责任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制定寒假期间学生实习工作方案,安排专人做好岗位实习数据更新统计,明确指导教师职责分工,压实实习指导老师工作责任,加强假期期间对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实习指导和生活关爱,全面了解学生身体状况、思想动态、回家团聚诉求等,积极主动与实习单位沟通,协调解决好学生的合理诉求。春节期间活动多,聚会多,学生外出频繁,历来是安全事故易发多发高发期,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警觉,提高警惕。

二、强化宣传教育,筑牢安全防线

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学生遵纪守法,节日期间不酗酒滋事、不晚归,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坚决杜绝学生参与非法传销、电信诈骗及网络贷款等。叮嘱学生离开实习单位告知单位主管领导和学院,外出旅游告知家长,保障行踪透明。

三、规范实习管理,做好自查工作

各二级学院作为学生实习的第一责任单位,请务必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加强与实习单位沟通联系,在寒假放假前,组织对实习学生进行深度摸排,对照教育部《实习安全风险排查建议》,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并制定实习安全应急预案。对尚未开展实习的,加强审核实习单位资质;对已经开展实习的,进一步审查实习单位实习条件。要确保实习单位专业对口、设施完备、管理规范、技术先进,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要求,具备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条件。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除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及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外,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不得安排加班和夜班。严禁安排学生到与专业无关的岗位、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单位或国家明令禁止的高危岗位实习。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务必以对师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梳理排查本学院所有寒假假期实习项目(含分散实习),逐项落实安全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突发情况处置准备,并于2026年1月13日前将本院寒假实习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含学生实习名单、重点实习项目清单、安全责任人、主要风险点及应对措施、应急预案、安全教育安排等)报教务部备案。实习安全风险排查清单纸质版(须领导签字、盖章)于2026年3月13日前提交。

教务部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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